教务部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3月)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的公示
全校师生: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分制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二章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经教务部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授予2名毕业生学士学位。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止。全校师生对授予学位的情况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教务部反映。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20-61787703(林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温泉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行政楼 A1-210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3月)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教务部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