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校内审核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学位〔2021〕5号)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3)的要求,我校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评审。校内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审议认为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已达到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意以上三个专业增列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请中山大学组织专家评审和经中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2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应有真实姓名和具体事情,以便联系调查和核实。
联系人:蓝婵婷
联系电话:020-61787375
联系邮箱:lancht@nfu.edu.cn
联系地址:1号行政楼222室
附件:1.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3.康复治疗学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