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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3年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3-1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3年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含)之后立项但尚未参加过结项验收的项目,或在上一次结项时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2020年立项的项目如不参加本次结项将终止项目建设。创新训练类项目建设年限为1年,创业训练类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类不超过3年,建设期超过3年不参加结项将终止项目建设。请各项目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确定是否参加本次结项。可参加本次结项的项目名单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3年结项验收名单》(附件1)。

二、验收方式和内容

学校将于3月底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建设目标达成情况、建设成果进行验收。

验收方式:

1.审核项目结题材料

2.项目结题答辩评审(国家级项目)

三、材料提交

(一)材料要求

1.《结项报告书》(附件2)及项目建设成果佐证材料(如发表的论文、产品设计图片、研究成果实物图片、活动图片、专利、软著、大创项目参赛获奖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佐证材料可附于报告书后或单独装订成册。(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电子版材料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结项材料”发送至邮箱:qiusw@nfu.edu.cn)

2.《结项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院系教学秘书处汇总。

超过项目建设期限且不能参加本次结题的须申请延期,并提交纸质版《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至A1-212。

3.参加现场答辩的项目需提交答辩PPT(时长控制在6-7分钟),与其他结题材料一同压缩后发送至上文指定邮箱。

(二)提交时间

项目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22日(星期三)上午12:00。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汇总材料提交时间:3月23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将汇总后的纸质版材料以及盖章后的《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A1-212(邱老师),同时发送附件4至邮箱:qiusw@nfu.edu.cn。

四、验收结果及处理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学校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各项目的验收结果。

评审结果为“通过”的项目,可进入项目使用经费报销流程以及申请创业基础课程学分互认同时免课堂学习。“暂缓通过”、“不通过”的项目需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并参加下一次的结题,待通过结题后方可进入经费报销流程以及学分互认流程。具体的报销及学分互认流程以本批项目验收结果公布通知为准。

请各项目指导老师督促、指导学生团队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教师指导下的项目尚未参加过结题就提前终止项目建设或验收结果列为“不通过”的,学校将适当限制该教师次年新立项大创项目的指导数额。

五、其他事项

为方便项目管理以及项目团队之间学习交流,请各项目团队确保至少有1人进入大创项目QQ群。

2022年立项的大创项目QQ群:243221051

2021年立项的大创项目QQ群:608146210

各位同学入群后须将在QQ群的昵称改成真实姓名。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3年结项验收名单

2.结项报告书

3.项目变更申请表

4.结项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邱斯玮,联系电话:6178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