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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5-3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现组织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参赛赛道、对象及要求

本届大赛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我校师生可参加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详见附件1-2)。

(一)高教主赛道参赛要求

1.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2.具体参赛条件和组别

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1)创意组: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要求

1.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具体参赛组别和对象

(1)公益组: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产业命题赛道参赛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

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3年8月15日前正式入职)。

3.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

4.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组织机构分工

广州南方学院校级初赛工作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相关单位分工如下:

1.教务处:负责组织校级初赛、统筹协调参赛项目培训、打磨等工作。

2.团委:负责利用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参加比赛,负责组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相关的赛事宣传等工作。

3.学生处:负责统筹面向学生的活动宣传、赛事动员等工作。

4.各院系:负责具体赛事宣传及动员、推荐参赛项目、安排指导老师和落实参赛学生学分认定等工作。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流程参考:附件3)

请有意向报名的参赛团队于6月20日24:00前上大赛报名系统“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注册和填写团队信息,策划书可先上传初稿,在系统开放期间(2023年5月29日起)可以更新替换计划书。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所有参赛项目均须在大赛系统报名,未在大赛系统成功报名的项目,为无效参赛。

请各参赛项目团队填写《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报名信息表》(附件4),并于6月20日24:00前将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usw@nfu.edu.cn参加校级选拔赛(文件格式:互联网+大赛--项目名称)。

(二)校级选拔赛评审

教务处于6月下旬组织专家组进行校级选拔赛评审,从中评出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发放荣誉证书和奖金、给予创业课程成绩互认奖励。并择优推荐若干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评审规则参照《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本届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执行。

(三)学校公布评审结果

学校于7月5日前公布校级选拔赛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选省赛的项目,推荐至省级复赛的团队项目名额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大赛通知规定。

(四)学校安排辅导工作

本届大赛将安排专家对推荐进入省赛的项目进行辅导培育,针对项目情况,从背景介绍、痛点分析、解决方案、核心技术、产品服务、竞品分析、应用案例、商业模式、团队组成、财务现状、融资需求、未来规划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辅导。

五、参赛奖励

奖励办法按《广州南方学院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的奖励措施》(附件5)执行。

六、其他事项

欢迎各类创新创业项目踊跃参赛。鼓励在建或已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攀登计划科技项目、三下乡项目等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往年参赛的中国“互联网+”大赛参赛项目、“挑战杯”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赢在广州”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从化区科创赛参赛项目、电子商务三创赛参赛项目等各类创新创业项目优化项目计划书后踊跃参加本届大赛。

为方便赛事沟通相关工作,组建了南方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赛QQ群:112791393(1群)、580030119(2群),请各项目团队指定1人入群(只需进入其中一个群),后期赛事有关事项将在群里发布。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

3.“互联网+”大赛填报流程

4.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报名信息表

5.广州南方学院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暨校级选拔赛奖励措施

6.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

7.商业计划书撰写参考提纲(供参考)

8.第九届互联网+大赛各院系推荐参赛项目数

9.学生操作手册(第九届)

教务处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邱斯玮,联系电话:6178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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