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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处关于“五一”假期期间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4-25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23年“五一”假期将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做好节日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以下提醒: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附件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实验室和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重点实验场所

各单位要认真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实验场所与危化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类危化品和高温高压、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械安全等类别的危险源及风险点。同时,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封闭管理要求,加强实验室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

三、突出抓好隐患问题整改

各单位要结合前期自查自纠发现的隐患问题,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2),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年底全部清零。教育部、省教育厅将于5-6月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入校检查,10-11月组织入校现场检查回头看,请各单位务必增强责任意识,制定整改措施,跟进整改进度,做好迎检准备。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在假期间如确需使用实验室的,务必提前向分管校领导报备,佐证材料应包括:具体实验项目、计划使用的设备及耗材、人员安排、有无实验风险、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相关材料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提交至校领导。另外,学生使用实验室须在指导教师全程陪同下方可开展实验。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教务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