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旧站入口 |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教务通知

关于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4-2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题

创启广州 赢在湾区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根据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的学籍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每队参赛团队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项目参赛须征得所有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的一致意见。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各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

(三)曾获得往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的创业项目不得参赛。

(四)同一项目一届赛事只能报名一个赛区,不得重复参赛。

(五)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在校大学生团队踊跃参加。

(六)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三、校赛流程

(一)校内报名

参赛团队须在6月10日中午12:00前提交创业计划书(附件2的创业计划书模板仅供参考,各项目可采用其他格式),参赛材料电子版(PDF文件)发送至qiusw@nfu.edu.cn(邮件命名格式:2023年赢在广州+项目名称)。

(二)校内评审

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审评分,择优推荐3-5个优秀项目参加省赛,评审不组织答辩。

(三)官方小程序报名

获学校推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6月30日中午12:00前微信搜索“赢在广州创业大赛”小程序报名参赛,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材料的上传,未在大赛官方小程序报名按要求上传资料的视作放弃参加省赛资格。

四、大赛奖励

大赛奖励措施见附件1。

附件: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

2.“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计划书模板(仅供参考)

教务处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邱斯玮,联系电话:6178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