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旧站入口 |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教务通知

教务处关于编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4-1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按学校教学工作安排,4月17日-5月26日为开展编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工作时间,现将本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7日-5月26日为课程编排的时间,具体事项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排课前准备工作

1.排课课程安排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核备案的各专业各个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排课。课表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等信息必须与培养方案信息一致。

2.选课学分上限备案

各专业学生的选课学分上限由各院系自主决定,4月21日(周五)前各院系填报好学生选课学分上限确认表(见附件2),并由院系负责人亲笔签名确认后交至教务处。每个专业可供学生选修的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总学分必须大于或等于本专业的选课学分上限。

3.毕业年级学生学业修读情况核查

各院系应统计好本院系2020级学生的目前获得学分情况,对可能会在毕业资格审查时达不到毕业学分要求的2020级学生,各院系应有具体的开课计划和措施,以确保2020级学生顺利毕业。

(二)排课要求

1.教学班规模

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原则上按标准班人数安排,专业课标准班人数为60人,公共课标准班人数为100人。

2.排课时间要求

(1)排课时间总体要求

周三下午不排课。

公共课教学单位的所有课程都必须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面向毕业班学生的课程除外),不能出现第一节不排课或周一上午、周五下午不排课的情况。

各院系的专业课课程都必须按专业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面向毕业班学生的课程除外),不能出现第一节不排课或周一上午、周五下午不排课的情况。其中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应尽量安排在周一上午或周五下午。

为保证学生在学分制下能够基本按照要求选到课程,以及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缓解课室/机房使用紧张的压力,2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3节、3-4节、9-10节或13-14节,3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4节。

为提高教室/机房利用率,有安排上、下半学期上课的课程,课程上课时间安排应力求统一(如有A、B课程分别需要安排在1-9周和10-18周上课,A课程安排了1-9周周一1-2节,则B课程应该安排在10-18周周一1-2节)。

(2)专任教师排课时间要求

学校专任教师应分散均匀排课,一是至少隔一天排课,每天排课不能超6节;二是不隔天排课,每天排课不能超过5节。

注意合理安排专任教师的上课时间,不能出现一天的上午、下午、晚上集中上课;或者一天的下午、晚上上课,第二天上午继续上课的情况。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专业课程应隔天排课(面向毕业班学生的课程除外)。

每位专任教师每一学期所承担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应超过4门(含公共选修课)。

如有特殊情况,须将原因以OA形式呈报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教务处备案后才能执行。

排课时应同步填写本单位的《专任教师排课情况统计表》(附件3),在提交排课表时应同步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专任教师排课情况统计表》到教务处备案。

3.排课流程要求

为减少课程冲突,本次排课工作按以下顺序开展:

(1)政商研究院排定政商公共课、特色课;达人书院排定达人特色课;大学英语教学中心排定大学英语英才班、日语班课程。

(2)各教学单位排定其他课程。

特别提醒:

各院系在排专业核心课程(指涉及到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原所在班级的专业核心课程)时,要求专业核心课程必须避开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已排定的课程时间段。专业选修课与本专业的所有专业必修课至少有一个教学班的上课时间不冲突。

各院系在排专业课程(指涉及到英才班、日语班课程的学生所在专业的专业课程)时,要求专业课程至少有一个教学班的上课时间避开大学英语英才班、日语班已排定的上课时间。

各院系若对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请在排课前及时主动地与政商研究院沟通,从而保障排课工作顺利开展。

所有课程安排完毕后,政商研究院核查各院系安排的专业必修课是否与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冲突,如有冲突,相关院系需要重新排课。

各教学单位提交初步编排完毕的课表及《专任教师排课情况统计表》后,由教务处抽查。如发现不按要求排课的教学单位,第一次发现将退回重新排课,第二次发现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全校通报。

4.其他排课要求

各教学单位的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按《广州南方学院教师分类发展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执行,行政及教辅人员兼课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鼓励行政教辅人员参与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中大南方人资〔2019〕9号)要求执行。

(三)教务系统课程任务落实

课程任务在教务管理系统编排(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附件5)。特别说明如下:

如有需要调整本学期开课课程的教学单位务必在开排课前进入系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课程的调整工作。

课程的学分、课程性质、收费类别、上课时间等信息直接影响课程学分学费的收取,开课单位务必确保系统内课程信息的准确性。

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单位、学分收费标准一致的课程如需合班上课,开课单位务必在排课时进行合并开课操作。

“大班套小班”课程按“大班套小班”的模式排进系统。

地点安排

本次排课工作的上课地点安排中机房安排由教务处完成,其他上课地点安排由教学单位完成,教学楼的使用顺序见附件6。

各教学单位在安排课程时应确定该课程是否需要使用实验室和是否需要安装教学软件,并将需要使用计算机房的课程信息汇总填报《使用计算机房课程汇总表》(见附件7),6月2日(周五)下午下班前交给教务处林芷芊老师;将需要安装教学软件的课程信息汇总填报《教学软件安装表》(见附件8),6月16日(周五)前交给教务处刘德良老师。

三、课表公布及变动

(一)课表公布

选课前,教务处向全校学生公布选课课表。

(二)课表变动

鉴于学分制下教学班学生班级分布分散,影响面大,课程表一经确定并公布后原则上不得变动,如确有需要变动,只能变动上课教师,不得变动上课时间。开课后教师原则上不得调停课,如确有需要调停课,应优先考虑找其他教师代替上课,无人代替需要补课的,必须与全部学生协商好补课时间且不与任何一个学生的上课时间冲突。

教师调停课需在系统申请调停课,审核无误后方予办理。不经批准擅自停、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1.排课工作时间安排表

2.学生选课学分上限确认表

3.专任教师排课情况统计表

4.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操作指南

5.教务管理系统开排课操作指南

6.教学楼的使用顺序

7.使用计算机房课程汇总表

8.教学软件安装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19日

(联系人:林芷芊,联系电话:6178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