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2024学年辅修申报阶段已结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名单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经学生申请、学生所在院系与辅修接收院系审核、教务处复核,同意学生杨敏等2人修读辅修专业学位的申请,详情见附件。
二、选课及缴费
辅修申请通过的学生可于下学期开始修读课程,缴费及选课的具体流程请见《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辅修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79号)。
三、注意事项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要求,主辅修专业应同期毕业,学生主修专业已毕业的,不能继续辅修学业,各辅修接收院系不能安排学生修读剩余课程。如学生仍需继续修读剩余课程,可申请将主修专业延期至辅修专业毕业的同期。请学生所在院系与辅修接收院系务必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学籍及成绩管理工作。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2023-2024学年辅修名单
教务处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方式:020-6178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