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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9-2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业规划申请转换专业,申请的条件和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是注册学籍状态,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办结复学手续后方能申请。

2.转入专业和转出专业应属同一录取类别,即普通类专业学生只能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艺术类学生只能转入其他艺术类专业。

3.招生阶段中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如三二分段招生专业、国际招生专业等),不在本次申请范围。

二、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在申请时间内(2023年9月27日9时至2023年10月15日24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并按照使用手册(附件1)所提示的方法完成申请操作。

学生如对学分互认、转入专业的学业规划等如有疑问,可咨询转入院系教学秘书(附件2),并在其指导下提前做好学分互认计划及课程修读计划。

(二)审核

1.10月16日前学生所在院系完成审核工作,并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见附件3)。

2.10月18日前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完成审核工作,并做好学生的转入班级安排。如转入专业有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应在各院系官方网站上公布;如认为学生不适宜转入的,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办公室应在申请时间截止前告知学生,并完成教务管理系统的相关操作(见附件3)。

3.10月20日前教务处完成复核工作,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三)公示、公布名单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教务处对转专业审议结果及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教务处正式公布本次转专业的结果。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转出院系和转入院系的相关工作

1.转出院系办公室应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将转专业学生完整的材料(如学籍登记表、学生考试违纪通知书等材料)提供给学生转入院系办公室备案。

2.转入院系办公室应做好学生转入后的编班、课程安排、教材订购以及学分互认等相关工作。

(二)学生学籍变更正式生效后的相关工作

1.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的期末课程考试,不参加的按旷考处理。

2.学生转专业后,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完成学业。已获得学分的原专业课程可申请学分互认,也可以将原专业申请作为辅修专业,原专业课程根据辅修培养方案申请认定为辅修课程。

3.转专业后的学生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及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转专业使用手册-学生端

2.各院系转专业负责老师联系信息表

3.转专业使用手册-管理端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方式:020-6178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