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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9-06 点击:

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定于9月4日开始,现将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校在校学生。

二、报名时间

9月4日16:00-9月15日17:00。

三、报名方法

原则上,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如确实无法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广州南方学院重修报名申请表》(请见附件2)交到开课单位进行重修报名。

四、报名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学生,在进行重修报名之前,请务必认真通读以下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可能会影响毕业。

(一)确定需要重修的课程

已修读的课程(包括已通过考核和未通过考核的课程)均可申请重修,重修课程的学分计算在学生本学期的可选学分上限内。学生如选择重修,可自行在教务管理系统取消重考后再进行重修报名。

本学期同一门课程重修和重考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报名重修和重考,学生本学期符合重考条件的课程教务管理系统默认为重考,重修与重考的绩点计算方式见附件3。

注:学生重修课程需交学分学费。

(二)专业课重修注意事项

需要重修专业课的学生必须报名本院系开设的课程,不允许报名重修其他院系开设的同名称的课程,否则报名无效,开课单位有权不让其参加教学活动或考核,擅自参加考核者,开课单位有权不为其出具重修成绩。如因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变动,导致课程学分值发生变化的,开课单位应向学生做好说明工作及做好相应的教学安排调整。

(三)重修课程上课要求

为保证重修学习质量,所有重修课程必须跟班上课方能参加课程考核,因上课时间冲突不能报名本次重修的学生,请参加下一次重修报名。学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向任课教师确认名单,并按照要求跟班听课、参与教学活动。

各开课单位应按照要求审批、录入和登记学生的重修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并及时分发给相应的任课老师。任课老师需要按照正常要求考核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

(四)重修名单的汇总和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要求

学生的重修报名名单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为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自行报名成功的,名单根据报名自动进入教学班;

第二种为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后,因选课人数达到教学班人数上限需要开课单位审批的,开课单位可对名单进行审批:同意申请(含同意加入该教学班和调整到其他教学班)、不同意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4),学生名单根据审批结果进入相应的教学班;

第三种为学生无法实现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的,由学生提交申请表到开课单位报名。重修报名名单开课单位须在9月15日17:00前手动添加进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

五、其他

学生如对重修课程开设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相应的开课单位;若对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图书馆网络中心。各开课单位与图书馆网络中心联系方式见附件5。

附件:1.学生线上报名操作指南(学生端)

2.广州南方学院重修报名申请表

3.重修与重考的绩点计算方式

4.重修报名操作指南(管理端)

5.各开课单位与图书馆网络中心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61787731,办公地点:1号行政楼2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