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学位〔2021〕5号)《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南方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南方学院教务〔2023〕132号)(以上文件见附件1)的要求,我校2024年共有7个专业需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工作,包括尚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数字经济、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中药学、中药制药、健康服务与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后尚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电子商务专业。
经申请专业所在院系审议、专家通讯评审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申请材料见附件2),拟同意上述7个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至4月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含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教务处反映。凡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署有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蓝婵婷
联系电话:020-61787375
联系邮箱:lancht@nfu.edu.cn
联系地址:1号行政楼222室
附件:1.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
2.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7个专业)
教务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