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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处关于公布第二批“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结果及立项建设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7-1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第二批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务〔202632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第二批“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工作。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初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及公示,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结果

本次共遴选出22个“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名单见附件1。入选基地将立项为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专项。项目建设过程遵循《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建设周期一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算。

二、建设目标

各立项基地负责人要切实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严格对照《广州南方学院本科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质量标准》(附件2)及项目申报书载明的建设方案、预期成果,依托产教融合六共建系统筹推进基地建设,保障在规定建设周期内全面完成既定建设目标。

同时,基地建设与日常运行全过程须遵照《广州南方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附件3)相关规定,做好日常监管,规范各类教学材料的归集、管理与归档工作。

各学院需强化统筹指导与全过程监督,督促本单位立项基地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实现预期建设成效。

三、经费管理

(一)经费标准与拨付

学校将对立项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本年度项目建设经费标准为5000/项,项目正式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二)经费使用与管理

项目经费将划拨至项目(基地)负责人,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负责人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附件4)。项目经费的使用须严格遵守学校财务报销规定。各项目须按期保质推进项目建设,规范高效使用项目经费,切实保障基地建设及运行成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

请各学院于917日(星期四)17:00前,将经本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的《项目责任书》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lishiyue@nfu.edu.cn

(二)纸质版

请各学院于917日(星期四)17:00前,将本单位签字盖章后的《项目责任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提交至若谷楼111办公室。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启动、经费管理及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第二批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名单

      2.广州南方学院本科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质量标准

      3.广州南方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4.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




教务处        

2026717日    

(联系人:李诗悦,联系电话:18124136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