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课程编排的时间为6月17日至7月7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排课前准备工作
(一)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核查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核备案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排课,确保课表中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等信息与培养方案信息一致。
如需调整开课计划,须在排课前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课程的调整工作。
(二)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情况核查
各学院需对2023级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对可能无法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制定具体的开课计划和措施。联合本单位学工办确认原因并跟进学生的学业情况,保障学生顺利毕业。
三、排课具体要求
(一)教学班规模
1.专业课原则上不低于40人/班,其中医学实验类专业课不低于30人/班,外语类专业课不低于30人/班,声乐或器乐等高阶段专业课5-40人/班;
2.公共课原则上不低于90人/班,其中体育类公共课原则上40-60人/班,外语类公共课原则上不低于45人/班,思政课60-100人/班。
超过规定班级规模上限或下限的,须报教务处核准,经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排课时间安排
1.按教学周十七周排课,建议每个年级及专业预留某一个时段用于安排整除不尽的课时。
2.院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督导周三下午不排课。其他教师是否安排周三下午课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课程应按照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布。除毕业班课程外,不得出现第一节无课、或周一上午、周五下午无课的情况。
4.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优先安排在周一上午或周五下午。
5.为优化教学资源利用,2学时的课不得安排在2-3节、3-4节、9-10节或13-14节;3学时的课不得安排在2-4节。
6.分上、下半学期授课的课程,其上课时间应力求统一(例如:A、B课程分别需要安排在1-9周和10-18周,A课程安排在1-9周周一1-2节,则B课程应该安排在10-18周同一时间的周一1-2节)。
7.为避免因选课人数不足或任课教师变动等问题产生影响,开设多个教学班的课程,应优先考虑安排平行时间排课。
8.行政教辅人员可利用业余时间(晚上)承担教学任务。
(三)专任教师排课要求
1.教师排课应分散均匀,每周至少安排3个授课日,且每日授课学时不得超过6学时。
2.避免教师出现上、下午及晚上连续集中授课,或前一日下午、晚上授课后次日上午继续授课的情况。
3.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专业课程应隔天排课(毕业班课程除外)。
4.教师一学期所承担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应超过4门(含公共选修课)。
(四)上课地点安排
1.教学楼使用顺序表请见附件2;
2.教学班人数须与教室或机房的座位数相匹配,原则上教室或机房上座率应在70%~90%,严禁出现小规模班级占用大教室或大机房。
四、排课方式与流程
(一)系统操作
本次排课在正方教务系统中完成(含上课时间及地点安排),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二)排课顺序
1.2023级专升本、2024级、2025级学生的必修课由开课单位直接安排,不安排选课:
大学英语英才班、日语班课程(2025级)→公共必修课→专业课、公共选修课。
涉及2025级英才班、日语班课程的学生所在专业的专业课程至少有一个教学班的上课时间,避开大学英语英才班、日语班已排定的上课时间。
2.2023级按选课模式进行排课。
3.公共课开课单位在排课时,应主动与相关学院协商确定上课时间,确保公共课与专业课分布合理。
(三)数据准确性要求
课程的学分、课程性质、上课时间等信息直接影响课程学分学费的收取,开课单位必须确保系统内课程信息的准确无误。
1.课程代码、开课单位一致的课程如需合并上课,开课单位在任务落实时对教学班组成进行合并开课操作。
2.“大班套小班”课程按“理论班作为主教学班,在其他学时落实实践教学班”的模式排进系统。
(四)课表自查
排课结束后,各开课单位须对课表进行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1.对照本通知第三部分“排课具体要求”,逐项检查本单位排课是否符合规定,同时填写《排课情况自查表》(见附件4)及明细表,逐项说明不符合项的具体情况、涉及的教学班及申请调整理由。
2.各开课单位应于7月1日前,将《排课情况自查表》提交至邮箱linzhq@nfu.edu.cn。教务处复核后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五)课表提交
自查及审核工作完成后,各开课单位须确保课表无排课冲突及违规情况,于7月3日前,使用预选课表模版(见附件5-7)将预选课表发送至邮箱linzhq@nfu.edu.cn。
五、注意事项
(一)教务处将对排课过程进行全流程抽查。对不按要求排课的教学单位,第一次发现将退回重新排课;第二次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并全校通报。
(二)排课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课程安排,须以OA形式说明原因,报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如涉及教师工作量方面的特殊调整,须报分管人事的校级领导审批。待审批通过并完成教务处、人事干部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三)各教学单位在排课时应严格执行人事干部处关于教学工作量的相关要求。
(四)课程表一经确定并公布,原则上不得变动。如确需调整,只能变更上课教师,不得变动上课时间。开课后教师原则上不得调停课;如确有需要,应优先考虑请其他教师代课,确需补课的,须与全部学生协商一致,且补课时间不得与任何一名学生的其他课程冲突。
(五)教师调停课须通过教务系统提交申请,经审核无误方可办理。未经批准擅自停课、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1.排课工作时间安排表
2.教学楼使用顺序表
3.教务管理系统开排课操作指南
4.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排课情况自查表
5.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学生课程总表(模板)
6.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2024级学生课程总表(模板)
7.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2025级学生课程总表(模板)
教务处
2026年6月22日
(联系人:林芷芊,联系电话:6178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