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切实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逐步建设一批条件优良、指导到位、考核科学、运行稳定的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实习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第二批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与数量
(一)遴选对象
已签订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原则上应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学校实习实践教学任务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二)遴选数量
本次计划遴选24个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重点培育。遴选工作以专业为单位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尚无基地入选“第一批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专业,应至少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基地参与遴选。
2.已有基地入选“第一批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专业,本次原则上不再参与申报,旨在扩大优秀基地的覆盖面。
第一批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名单见附件1。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基地距离学校2小时车程以内;
(二)近三年接纳实习学生人数较多,有接收本校毕业生留企就业优先;
(三)基地所从事业务领域与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性较强;
(四)基地方与学校合作紧密,合作意愿良好,能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评建工作;
(五)实践教学基地归档材料规范齐全。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基地命名规范
申报基地名称须与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中的共建单位官方全称及公章保持一致。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其他名称的,须附情况说明。
(二)申报材料
1.《广州南方学院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
2.《广州南方学院第二批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
(三)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6年2月28日(星期六)17:00前,将经单位负责人审定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若谷楼2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yq@nfu.edu.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XX学院-第二批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材料”。
四、遴选及公示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出24个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基地将开展重点培育,并提供配套建设经费支持。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第一批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名单
2.广州南方学院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申报表
3.广州南方学院第二批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2月13日
(联系人:王禹祺,联系方式:15904689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