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教学管理,切实提升教学质量,现就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及教案的编制与提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突出育人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明确课程价值引领目标及实施路径,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政育人功能。
(二)契合培养方案。严格遵循专业培养方案的教育理念与培养目标,确保课程目标与专业毕业要求形成有效支撑,课程结构符合培养方案整体架构。
(三)体现学科特色。教学内容应兼顾学科基础理论与前沿动态,突出学校办学特色与专业学科优势,注重培养学生专业能力与学术视野。
(四)遵循教学规律。教学内容编排须符合学科逻辑与认知规律,做到重点突出、难点分散、循序渐进,强化知识体系的系统性与科学性。
(五)注重学生发展。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鼓励自主学习、协作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教学方法,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批判性思维。
二、编制要求
(一)规范性要求
1.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及教案须严格按照对应模板(详见附件1、2、3)进行规范填写。课程基本信息(代码、名称、性质、学分、学时等)须与人才培养方案完全一致。双语课程及外语类课程的教学文件统一使用中文撰写。
2.马克思主义学院、博雅学院、大学英语教学中心结合各专业特色开设的公共课程,应与各专业所在学院积极沟通,结合专业特色制定教学内容,充分体现专业需求。
3.公共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的教学大纲与教案编制,应参考国家教育部及各级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教学基本要求,同时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突出课程实践性。
(二)审核流程要求
1.教学大纲审核:由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按照要求编写,对任课教师编写的教学大纲内容和格式进行初审并签字。教学单位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对本专业或本教研室承担的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复审并签字。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对本单位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终审并签字,报送教务处备查。
2.教学进度表审核:由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按照要求编写。教学单位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对本专业或本教研室承担的课程的教学进度表进行审核并签字。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对本单位所有课程的教学进度表进行终审并签字,报送教务处备查。
3.教案审核:由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按照要求编写。教学单位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对本专业或本教研室承担的课程的教案进行审核并签字,报送教务处备查。
各教学单位作为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及教案的责任主体,须切实履行质量把控职责。教务处将对报送材料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成绩要求
1.每门课程成绩由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具体比例在符合《广州南方学院课程修读及成绩管理规定》要求的基础上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及教学实施情况在该门课程教学大纲中酌情确定,并在第一次上课时将成绩构成、比例和评定依据详细告知学生。
课程过程性考核包括报告、实验、测试、演示PPT、论文和期中考核、大作业、课程作品、结果展示等形式,考核累计须不少于三种,并明确每种分值占比,其中必须包含对学生在实践学时中产出过程性成果作品的考核。
课程期末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期末开/闭卷考试、结课论文/报告、结课展示、课程作品等形式。
2.必修课原则上必须采用考试方式(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课除外),如有特殊理由不采用考试方式,须由课程负责人提交申请表(附件4),经课程所在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教务处备案,经备案后方可执行。
3.选修课由任课教师决定采用考试或考查的方式。
三、其他事项
(一)同一开课单位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提交一份教学大纲。如因特殊情况需编制不同的教学大纲,由课程负责人提交情况说明,经课程所在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教务处备案,经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每位任课教师须根据教学大纲编制所授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与教案。教学进度表与教案应严格遵循教学大纲要求,确保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准确对应;同时应及时结合社会发展、行业需求和学科前沿动态,更新教学案例与相关内容。教案原则上按单次授课进行编制,重复授课的班级可共用同一教案。任课教师授课时须随身携带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及教案,以备检查。
(三)课程学时不得用于安排期末考核。
(四)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依据,一经批准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因学科发展、培养方案调整等确需修订的,由课程负责人提交《课程教学大纲修改申请表》(附件8),经所在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课程授课时间超过总学时1/3的,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考核方式。
四、提交要求
(一)提交时间
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17:00前完成所有教学文件的汇总、审核及提交工作,逾期将影响后续教学安排,责任由相关教学单位承担。
(二)提交材料及方式
1.纸质材料:
包括已完成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按汇总表序号排序并在封面左上角标注),以及相应汇总表(附件5、6、7)。如有《必修课考核形式变更申请表》《课程教学大纲修改申请表》,须一并提交。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1号行政楼222办公室李老师处。
2.电子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电子版按类别整理为“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三个压缩包,发送至邮箱:lidh@nfu.edu.cn。压缩包及内部文件命名格式统一规范如下:
教学大纲:压缩包命名:“XX教学单位2025-2026-2教学大纲”;内部文件命名:“序号-教学单位-教师姓名-2025-2026-2《课程名称》教学大纲”。
教学进度表:压缩包命名:“XX教学单位2025-2026-2教学进度表”;内部文件命名:“序号-教学单位-教师姓名-2025-2026-2《课程名称》教学进度表”;
教案:压缩包命名:“XX教学单位2025-2026-2教案”;内部文件命名:“序号-教学单位-教师姓名-2025-2026-2《课程名称》教案”。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2.课程教学进度表模板
3.课程教案模板
4.必修课考核形式变更申请表
5.课程教学大纲收集情况汇总表
6.课程教学进度表收集汇总表
7.课程教案收集情况汇总表
8.课程教学大纲修改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25日
(联系人:李达浩,联系电话:18814098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