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旧站入口 |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教务通知

教务处 人事干部处关于开展专业负责人、公共课教研室主任调整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5-10-0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强化专业集群建设,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广州南方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部分专业及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专业负责人、公共课教研室主任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本次调整原则上只针对目前尚未聘任符合条件的专业负责人,或因人员离职、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进行调整的相关专业及公共课教研室。

二、任职条件

(一)专业负责人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有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能团结、带领与指导本专业的教师积极开展各类教学教研活动。

2.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能系统讲授2门或以上本专业核心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在近两年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取得较大成绩。

4.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有系统清晰的专业建设思路,能够准确把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和最新发展动态,了解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

(二)公共课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

1.公共课教研室主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学术影响,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2.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团结、组织本教研室成员做好课程建设相关工作。

4.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近两年在本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建设中取得较大成绩。

三、调整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负责人及公共课教研室主任的调整工作,应成立调整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单位领导及教师代表等,确保调整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工作小组应在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中开展推荐,推荐过程应充分征求教师意见,可通过民主推荐或自荐等方式进行。

(二)拟调整名单须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将调整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会同人事干部处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校长、书记办公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后的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聘任。

正式聘任的专业负责人、公共课教研室主任按《广州南方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的要求核减教学工作量。

四、材料报送

请有调整的单位于1013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广州南方学院专业负责人信息表》《广州南方学院公共课教研室主任信息表》《广州南方学院专业负责人、公共课教研室主任调整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纸质材料请提交至若谷楼222室,电子版发送至lidh@nf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教学单位名称+专业负责人/公共课教研室主任调整材料”)。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专业负责人信息表

2.广州南方学院公共课教研室主任信息表

3.广州南方学院专业负责人、公共课教研室主任调整汇总表




教务处 人事干部处  

2025109日    

(联系人:李达浩,联系方式:18814098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