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的遴选与推荐工作,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化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积累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二、立项原则
项目推荐及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问题导向
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
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
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
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类别
今年拟立项项目类别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项目建设内容可参考附件1内“推荐立项指南”。
四、推荐立项条件
申报省级项目须获得过校内立项(以校内发文为准)。项目的相关要求可参考附件1内“推荐立项指南”,学校根据本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申报文件要求进行形式审查,结合项目评审遴选结果,择优推荐申报。
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近3年来(自2022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3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上一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3.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4.2025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5.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请各项目所在单位对照项目申报条件做好申报资格初审工作。
五、推荐立项程序
(一)专家初审。项目资格审核通过后,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拟推荐的省级建设项目。
(二)校内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专家初审结束后,初审结果报送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
(三)网络公示。学校将在校内公示推荐项目;推荐申报省级的项目需报送广东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省级项目的最终立项结果将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立项公布通知为准。
六、材料提交
请对照项目类别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并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初审。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立项。所有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与电子版)须于2025年10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由项目所在单位统一提交至若水楼222室):
1.《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一式2份;
2.《单位名称-2025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请通过教学类项目管理系统(http://jxxmgl.nfu.edu.cn)提交,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电子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由单位统一提交。
项目负责人隶属单位为教学单位的,由所在教学单位统筹审核及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隶属单位为职能部门的,根据项目主体建设内容确定项目依托专业和教学单位,划入相关教学单位统筹;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的,由教务处统筹。
七、其他事项
(一)省级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本年度立项建设的项目按照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和《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
2.项目建设任务书
3.单位名称-2025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
4.教学类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
(联系人:李楚菡、蓝婵婷,联系方式:61787705、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