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务〔2025〕29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工作。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初审、专家评审及公示,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结果
本次共遴选出32个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名单见附件1。入选基地将立项为“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专项”,同时优先推荐参加省部等上级部门相关基地建设申报。项目建设遵循《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建设周期一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算。
二、建设目标
各立项基地负责人须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工作,确保建设期内达成以下目标:
(一)保障基地稳定运行:确保基地能持续、稳定地为我校学生提供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实践教学岗位和充足、有效的指导资源。
(二)规范实践教学过程:建立健全实习教学大纲、过程管理与考核评价体系,全过程保障实践教学质量。
(三)强化学生指导与安全保障:明确校内外指导教师职责,严格落实学生实习实践期间的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及权益保障措施。
(四)深化校企协同育人:积极推动基地共建单位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探索实践产教融合新机制、新模式,切实提升实践育人实效。
(五)注重建设成效与示范性:系统凝练建设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切实发挥优秀基地的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
(六)做好基地建设材料的归档及总结工作。
各学院应加强指导与监督,确保各立项基地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达成预期建设目标。
三、经费管理
(一)经费标准与拨付
学校将对立项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本年度项目建设经费标准为2万元/项,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分两批次拨付:项目正式立项后拨付1万元;2025年9月底,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经费执行情况拨付剩余1万元。
(二)经费使用与管理
项目经费将划拨至项目(基地)负责人,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负责人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附件2)。项目经费的使用须严格遵守学校财务报销规定。各项目须按期保质推进项目建设,规范高效使用项目经费,切实保障基地建设及运行成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
请各学院于8月12日(星期二)17:00前,将经本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的《项目责任书》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zhangzy@nfu.edu.cn。
(二)纸质版
请各学院于9月5日(星期五)17:00前,将本单位签字盖章后的《项目责任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提交至A1行政楼212办公室。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启动、经费管理及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名单
2.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责任书
教务处
2025年8月6日
(联系人:张子妍,联系方式:61787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