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从即日起将开展2025-2026学年辅修工作,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关于辅修的基本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型
可申请的辅修类型包括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位。在主修专业已满足毕业条件的情况下,辅修专业按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50学分,在主修毕业证书上标注辅修专业。在主修专业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情况下,辅修专业学位按辅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60学分(医学75个学分),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上标注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
二、申请条件
(一)在读学生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1.5;
(二)身体素质要求符合拟辅修专业招生条件;
(三)选择辅修专业学位类型的学生,其主修专业必须与辅修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请参考《广州南方学院专业学科属性一览表》(附件1);
(四)开设辅修的专业因专业培养需要,可在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学生的申请条件提出具体要求,报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三、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需在7月20日前完成辅修报名操作。具体流程为:依据《广州南方学院2025-2026学年各学院接收辅修学生计划表》(详见附件2)选定拟修读的专业,登录正方教务系统填写辅修申请信息。关于正方教务系统的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附件3中的详细说明。若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存在疑问,可向相关学院的教学秘书咨询,教学秘书的联系方式见附件4。
(二)所在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须在7月22日前,通过正方教务系统完成对本学院申请辅修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其申请流程将流转至辅修接收学院;审核未通过的,所在学院应及时告知学生未通过审核的具体原因。
(三)接收学院审核
辅修接收学院应在7月24日前,通过正方教务系统对学生提交的辅修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流程将流转至教务处;审核未通过的,辅修接收学院应及时告知学生未通过审核的具体原因。
(四)教务处审核并公布名单
教务处将于7月28日前完成全校范围内辅修申请的最终审核工作,并在审核结束后及时公布辅修申请结果名单。
四、辅修缴费及辅修选课
(一)缴纳辅修的专业学费
获批辅修的学生,须按辅修专业收费标准缴纳辅修专业学费。未能在财务处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则无法进行选课。
(二)辅修课程选定
开学第二周内,学生根据本人课表,在辅修学院教学秘书的协助下选定辅修修读课程,填写辅修课程申请表交财务处确认已缴纳辅修专业学费后,选定课程由辅修学院录入正方教务系统。
(三)课程学习
第二周起学生必须按照选定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四)缴纳学分学费
学生应按财务处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辅修课程学分学费,否则已选课程将会被默认为弃选课程。
(五)辅修退出
如学生辅修有困难,可由学生本人申请放弃修读,经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的负责人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退出,所缴课程费用不予退还。
五、注意事项
主辅修专业应同期毕业。学生主修专业已毕业的,不可继续辅修学业,各辅修接收学院不可安排学生修读剩余课程;在校学生主修专业已达到毕业条件,辅修未能达到修读条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学生放弃修读剩余的课程,学校发给主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已修读并获得学分的课程由学校出具相关成绩证明;
(二)学生继续修读剩余的课程,并申请延期毕业。待主辅修同时达到修读条件时,学校发给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专业学科属性一览表
2.广州南方学院2025-2026学年各学院接收辅修学生计划表
3.辅修操作手册
4.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5年7月7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20-6178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