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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7-0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规范

(一)案例内容

1.案例可根据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框架(附件2),围绕教、学、评、研、育五大教育教学主场景,聚焦典型场景应用描述和微场景示例,以问题为导向,以各类通用、垂直类人工智能平台工具为抓手,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典型案例。

2.案例的平台工具选用必须基于国内的人工智能平台工具,工具选用要根据问题解决需要选择适切的工具和功能,体现出人工智能技术在效率提升、质量优化、个性化育人的价值作用,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高质量案例。

3.案例内容要注重导向性和适用性,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人工智能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应符合师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避免出现惰化思维能力、影响独立思考等倾向。要注重法治道德、安全隐私、文明诚信等人工智能伦理和责任落实,坚决反对抄袭、造假、违反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营造文明健康数字环境。

(二)提交规范

1.每个案例需提交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课件及案例视频(模板及要求见附件34)。

2.案例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采用“PPT+录屏+解说的方式录制,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案例概述(2分钟以内),介绍案例解决的教育教学场景主要问题、采用的技术方式方法。二是过程与方法(6分钟左右),介绍人工智能平台工具选取,应用人工智能解决问题的步骤和方法。三是成效与经验(2分钟以内),介绍应用成效,总结应用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技能或策略。

3.提交格式:案例信息表填写后分别以PDFWord文档格式上传(PDF版需盖章),课件以PPT形式上传;案例视频以MP4格式上传。

二、资格审定

(一)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概念性错误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案例,取消参加资格。

(二)作者应对案例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非原创的部分需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案例作者承担。

(三)参与活动教师应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一)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师。

(二)参与要求

案例征集根据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一个案例填写1位作者,一位作者最多报送1个案例。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案例不超过3件。如教学单位报送的项目数量超出限额数量,教务处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报送省遴选项目。

四、提交材料

(一)报送与推荐

各教学单位在825日(周一)12:00前将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课件、案例视频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f@nf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命名格式为: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单位+人数,子文件命名为:案例名称+案例佐证。以上材料纸质版(课件和视频除外)交至教务处顾老师处(A1-222教务处将根据通知要求,对提交的作品进行择优遴选,推荐优秀教师参加省赛。

案例作者须在9814期间将案例信息表、课件及案例视频通过活动平台完成案例填报(网址:https://huodong.ncet.edu.cn,过期平台关闭)。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2.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框架

3.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

4.案例视频与课件制作要求

5.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573日    

(联系人:顾凡,联系电话:6178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