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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微专业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5-1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13号)精神,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推进数智融创、学科交叉,发挥微专业“小学分、高聚焦、精课程、跨学科、灵活性”等优势,提升人才培养质效,学校决定开展微专业建设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微专业”申报的产业领域和建设方向见附件1

二、建设要求

(一)课程设置要求:聚焦特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围绕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以“专业+前沿科技”“专业+职业通用能力”等模式,开设5-7门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核心课程,课程总学分一般控制在15-20学分。

(二)学生修读要求: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前修读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可申请获得“微专业”证书。

(三)“微专业”负责人要求: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且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至少主讲1门该微专业课程。

(四)教学安排要求:原则上申报的“微专业”需于20259月前,完成首批“微专业”招生、开课等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报送“微专业”的院系于2025514日(星期三)1700前将《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附件2)《“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李老师处(1号行政楼2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chh@nfu.edu.cn(邮件命名:“微专业”申报-单位名称)


附件:1.“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产业领域和建设方向

2.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3.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汇总表




教务处    

2025513日    

(联系人:李楚菡,电话: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