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性文件,集中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见附件1)等文件为指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生能力培养为导向,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与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双轮驱动”深度协同;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育人功能,创新美育、劳动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形成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通识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立体化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以国家标准与专业认证为基础
以“国标”为基准,结合专业认证要求,确立各专业的质量标准,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
3.强化实践教学,推进产教融合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深化政行企校合作,确保企业行业专家参与制订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紧密对接。
4.坚持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
加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5.贯彻落实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坚持“四新”引领
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将“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OBE理念融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中。坚持“四新”引领,突出跨学科思维培养,打通学科专业壁垒,推动学科、专业间知识的交叉融合。
(二)基本要求
1.成立工作小组
各单位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的“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工作组成员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等组成。
2.组织广泛调研
各单位要统筹组织各专业开展调研,准确把握专业发展前沿动态和同类高校的建设状况。结合麦可思调研报告,制订2025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严格审核论证
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且必须有企业、行业专家。论证组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本校专家不能超过1/3。
4.学校审定公布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正式发布。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构成要素
以下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包含的要素:
(一)专业名称、代码和学制
(二)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专业人才培养的依据,每个专业应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以及社会发展需求的培养目标,它是实现“我们想要学生的学习成果是什么”的过程,是学生毕业后3-5年应该实现的目标。培养目标的制定既要考虑学校办学目标,人才培养定位(供给侧),同时要考虑企业、行业以及政府的社会需要(需求侧),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和谐统一。培养目标的阐述应采用分点形式,确保具体明确,原则上不少于3点。
(三)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在学生毕业时应该实现的知识、能力与素质的要求,是毕业生3-5年后实现培养目标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的编制要反映专业特点,并且要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一致。毕业要求要反映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态度)等各方面应达到要求,还要具体、详细、可操作、可测量。毕业要求须分点描述,原则上6-10点,且每一点又可分解成若干个观测点。
(四)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矩阵
毕业要求要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应明确、公开、可衡量,要形成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二级支撑,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各专业须明确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之间的对应关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以确保培养目标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原则上1个培养目标对应的毕业要求支撑点不能少于2个。
(五)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习任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各专业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毕业学分、学位授予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提供明确的依据和指导。
(六)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是指一个专业中开设的能体现该专业特色和最基本面貌,培养学生专业核心知识、能力、素养的课程总称。以“国标”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课程为依据,凝练出最重要的、最能反映该专业水平和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的专业必修课程。根据专业实际情况,控制在10门左右。
(七)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支撑关系矩阵
毕业要求是构建课程体系的依据,课程体系是达到毕业要求的支撑。将毕业要求分解为观测点,并将这些观测点逐条落实到具体课程中,实现每门课程对毕业要求的贡献,最终形成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支撑关系矩阵。
构建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支撑关系矩阵时,既要注意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纵横向关系(横向,在同一层次课程间建立课程平台;纵向,在不同层次课程间建立课程串)。还要处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不同课程结构以及“显性”与“隐性”课程之间的关系,形成合理的课程之间逻辑架构以及课程与毕业要求矩阵。建议理论方面的基础或者专业类课程对应到知识模块相关的毕业要求,实践方面的基本或者专业操作技能类课程对应到能力模块相关的毕业要求,其他综合性的课程根据课程具体内容对应到相应的素质、知识和能力相关的毕业要求。
通过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支撑关系矩阵,体现课程对毕业要求的“强、中、弱”三级支撑关系,确保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
(八)课程计划进程表
列出各学期的课程安排,包括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等信息。
(九)各学期学分分配表
明确各学期的学分分配情况,确保学分分配合理。前三学年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特点,合理分配学分。第四学年原则上不低于10学分(含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十)理论、实践教学学时占比一览表
列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学时占比,确保实践教学学时占比符合要求。
(十一)三实课程教学环节一览表
列出实验、实践、实训课程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安排。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通过集中时间、专门设计的实践活动,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结合,培养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环节。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主要形式包括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综合实验、社会实践与调研等。
(十二)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位课程计划进程表
列出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位的课程计划和学分要求。
四、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中学分、学时的整体要求
(一)学分和学时对应关系
体育课:1学分=36学时;
医学类专业实验、实践、实训课(以下简称三实课程):1学分=24学时;其他专业三实课程:1学分=20学时;
普通课堂教学课:1学分=18学时;
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中,学分学时的设计必须遵照上述学分学时对应关系。
(二)实践教学学分(学时)占比要求
列入培养方案中的各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学时)占比要求: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理工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30%。
五、课程学分设置总体要求
各类专业的课程学分总体要求及构成见表1。
表1 课程学分设置总体结构表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课程名称 | 开课单位 | 学分分配 |
经管类 | 文学类 | 外语类 | 艺术类 | 理工类 | 医学类 |
公共教育 | 公 共 必 修 课 | 大学英语 | 大学英语 教学中心 | 12 | 0 | 12 |
大学体育 | 体育教学 中心 | 4 |
思想道德 与法治 | 马克思 主义 学院 | 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马克思主义 基本原理 | 3 |
毛泽东思想 和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 概论 | 马克思 主义 学院 | 2 |
毛泽东思想 和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 概论(实践) | 1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 思想概论 | 3 |
国家安全教育 | 1 |
形势与政策 | 2 |
人文价值 | 博雅学院 | 2 |
全球视野 | 2 |
科技应用 |
交叉创新 |
大学生心理 健康教育 | 2 |
军事理论 | 2 |
创业基础 (理论) | 专业所在 院系 | 1 |
创业基础 (实践) | 2 |
劳动教育课 | 博雅学院 | 2 |
公 共 选 修 课 | 美育限定性 选修课 | 音乐系、 艺术设计学院、 文学与 传媒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 2 | 0或2 | 2 |
校级公选课和学术报告型 公选课 | 博雅学院 统筹 | 6 |
专业教育 | 专 业 必 修 课 | 专业核心课 | 专业所在 院系 | 30 | 34 |
专业方向课 | 25 | 31 |
专业实习 | 3 |
就业指导 (理论+实践) | 2 |
毕业论文/ 设计 | 4 |
专 业 选 修 课 | 大学生成长 成才导论 (专业指选课) | 博雅学院 | 2 |
大学人文基础(专业指选课) | 文学与 传媒学院 | 2 |
人工智能基础与应用 (专业指选课) | 电气与 计算机 工程学院 | 2 | 0或2 | 0 | 2 |
专业任选课 | 专业所在 院系 | 25 | 25 | 37 | 27/29 | 33 | 23/25 |
毕业总学分 | 150 | 156 | 160/165 |
备注:1.美育限定性选修课的修读要求为:除艺术类专业外,其他学科类专业必须选修。2.专业选修课中的《大学生成长成才导论》、《大学人文基础》、《人工智能基础与应用》三门课程,修读要求为:学校所有专业必须选修《大学生成长成才导论》、《大学人文基础》两门课程,除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和艺术设计学院外,其他院系所有专业必须选修《人工智能基础与应用》课程。
(一)毕业总学分最低要求为:经管类、文学类(含外语类)、艺术类专业总学分150,理工类专业总学分156,医学类专业总学分160(护理类专业总学分165)。各专业学生毕业应修总学分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2025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部分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2025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各部分课程分为公共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两大类。
1.公共教育课程
公共教育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公共教育课程旨在夯实基础、拓宽口径,加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贯通和融合。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身心素质、体美劳素质和文化素质。
1.1公共必修课
由大学英语课、大学体育课、思政必修课、通识必修课和劳动教育课五部分组成。
1.1.1大学英语课
1.大学英语(大学日语)在第1-4学期合理排布,其中《大学英语(四)》可开设专业/行业英语课程。
2.学生在修读第四学期课程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继续学习公共英语课程,或是学习本专业/行业英语课程。
1.1.2大学体育课
大学体育课程在第1-4学期均匀排布,课堂教学的学期周数为16周,剩余2周的学时通过参加体育俱乐部、课外锻炼活动等多样化方式获得。课外体育实践在课程考核体系中占比须至少为30%。
1.1.3思政必修课
思政必修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用党的理想信念凝聚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激励人。其修读学期安排在第1-4学期。
1.1.4通识必修课
通识必修课包含通识核心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创业基础(理论)》和《创业基础(实践)》。
其中,通识核心课须在第1-4学期修完,其包括人文价值、全球视野、科技应用、交叉创新四个模块,学生需从人文价值模块选修2学分,从全球视野、科技应用和交叉创新三个模块选修2学分,合计修满4学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议在第1-2学期修完。
《军事理论》安排在第1学期。
《创业基础(理论)》、《创业基础(实践)》建议专业所在院系分别从第2学期、第3学期开始安排。此外,《创业基础(理论)》和《创业基础(实践)》课程与双创活动紧密挂钩,在学校认可的各类双创活动中表现出色者可获得学分或绩点上的奖励,具体标准见附件2。
1.1.5劳动教育课
劳动教育课建议安排在第2-6学期,由博雅学院统筹。
1.2公共选修课
由美育限定性选修课、校级公选课和学术报告型公选课两部分组成。
1.2.1美育限定性选修课
美育限定性选修课建议安排在第1-6学期,其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和《戏曲鉴赏》。美育限定性选修课由博雅学院负责统筹,开课单位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开设课程和计划,每个单位应开设不少于3门课程。
1.2.2校级公选课和学术报告型公选课
校级公选课和学术报告型公选课建议安排在1-6学期。其中,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四史”)为选择性必修课程,每位学生至少从“四史”中选修一门课程。
校级公选课和学术报告型公选课由博雅学院负责统筹。
2.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教育课程应体现专业培养特色,强化专业技能,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助力学生个性化发展。
专业教育课程须严格遵循“国标”设置,其列出的课程原则上均须纳入专业教育课程体系。
参与认证的专业,可在“国标”要求下进行课程设置,再按照认证要求进行课程体系设置。
专业课程设置应紧密对接行业和企业需求,以应用型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进阶式实践教学体系,通过分层次、系统化的实践教学环节逐步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课程内容应动态融入学科前沿知识、行业技术发展和最新科研成果,确保学生掌握最新的理论与实践技能,培养其职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行业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
2.1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专业实习、就业指导(理论+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
2.1.1专业核心课
专业核心课建议安排在第1-5学期,教学单位根据学期及学分要求,合理安排课程。
2.1.2专业方向课
专业方向课建议从第3学期开始安排。各专业原则上应设置2个及以上专业方向(第一年招生新专业以及专业人数少于70人的可申请不设方向),各方向间的课程相同率不超过30%。专业方向课中须设置不少于3学分的、与专业发展方向紧密结合的兴趣引导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并明确创新创业教育所依托的具体专业方向课程。学生选定方向后,必须修完该方向的所有课程。
2.1.3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建议安排在第7-8学期,由各专业所在院系开设。
2.1.4就业指导(理论+实践)
《就业指导(理论+实践)》建议第6学期开始安排。课程的开课学期和授课内容由专业所在院系结合专业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其实践教学学时须至少为课程总教学学时的一半。
2.1.5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建议安排在第7学期,由各专业所在院系开设。
2.2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包括专业指定选修课(专业指选课)和专业任意选修课(专业任选课)。
2.2.1专业指选课
专业指选课建议安排在第1-4学期,各专业具体修读要求见表1下方备注。
2.2.2专业任选课
专业任选课建议安排在第5-8学期,其计划开设课程的总学分须高于应选学分,建议设置不低于40学分的备选课程。
(三)辅修相关要求
所有2025年招生的专业均须制定辅修人才培养方案。学生辅修可分为两种类型: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位,各院系须对两种类型辅修分别做出明确要求:辅修专业总学分设置不得低于50学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应分为必修和选修课程,同时对毕业论文/设计作出明确要求,具体培养要求应参考主修专业合理设定;辅修专业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辅修专业学位总学分设置不得低于60学分(医学75学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应分为必修和选修课程,同时对毕业论文/设计作出明确要求,具体培养要求应参考主修专业合理设定。
各专业制定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位教学计划时,须将两类课程分别放置在两张表中,详见附件3.1.2中附表五(含分表一和分表二)。
六、其他要求
(一)大类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2025年进行大类招生的专业,专业大类课程设置严格对照“国标”要求,制定并提交两套人才培养方案:一套为专业大类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3.2),另一套为大类分流后的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3.1)。
(二)专升本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2025年进行专升本招生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3.3)须在对照“国标”的基础上,结合2023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另外,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适用于统招专升本、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以及退役大学生专升本等学生。
专升本专业毕业总学分不得低于80学分,且每位专升本学生原则上至少修满5学分的公共教育课(形势与政策课2学分、通识必修“四史”课1学分、创业基础(实践)2学分)。
(三)特色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结合相关合作协议要求进行制定。尤其是思政必修课需特别说明修读学期,建议尽早安排修读。此外,有关学分互认事宜需结合相关要求制定学分互认计划,一并报教务处备案。
七、时间安排
请详见2025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时间安排表(附件4)。
八、人才培养方案变更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在实际开课过程中,如确有需要变更的,应按《广州南方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变更。教学单位每学期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根据执行情况做好把控和预判,确保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教务处每年对教学单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纳入教学单位的年度考核。
附件:1.教育部相关文件
2.创业基础课程学分认定标准
3.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相关表格
4.2025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6日
(联系人:陈云,电话:61787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