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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处 发展规划处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的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4-1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学校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的通知》(见附件)的相关精神,学校现启动2026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点资助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提升较快、应用研究水平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学科专业,推进学校品牌学科、专业、课程、团队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应用创新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二级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请相关单位参照附件中的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因素评分表》D指标、《高校建设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至教务处。

(二)专家评审

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将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根据省教育厅的正式通知要求择优遴选项目推荐申报省级专项资金。请申报单位准备汇报PPT,评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校申报

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正式通知要求和专家的评审结果,组织材料申报省级专项资金。

(四)监督机制

申报全过程由监察与审计处监督,确保评审和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资金用途

主要围绕打造高水平的学科专业、建设先进的实验室(实训室)、形成优秀的教学科研团队等方面,依托项目取得突出的建设实效。具体包括:依托项目的教学条件建设(如购置设施设备等),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

四、其他要求

(一)坚持公益性办学导向

充分发挥省级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2026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 重点用于引导民办高校坚持公益性办学,切实促进学校内涵建设、特色发展。

(二)强化资金使用绩效

依托项目载体,统筹入选项目校内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务求项目建设实效。所资助项目资金统一纳入财政资金绩效考核范围。

(三)注重项目建设基础

申报的项目应具备建设基础,同时申报单位是项目申报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所报送参评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项目立项资助资格;已资助的,追回资助资金;同时,严肃追究申报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员责任。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申报单位在418日(星期五)120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ancht@nfu.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6年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在封面附材料清单,于418日(星期五)1200前提交至1号行政楼22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项目申报。

(五)本通知为预通知,最终申报要求以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的通知




教务处 发展规划处    

2025411日    

(联系人:蓝婵婷,联系方式: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