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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处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编排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4-11-1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12日至126日为课程编排的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排课前准备工作

(一)课程安排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核备案的各专业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排课,确保课表中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等信息与培养方案信息一致。

(二)选课学分上限备案

请各院系于1114日前填报《选课学分上限确认表》(附件2),并由院系负责人亲笔签名确认后交至教务处。

每个专业可供学生选修的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总学分必须大于或等于本专业的选课学分上限。

(三)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核查

各院系需对2021级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进行统计,并针对可能无法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制定具体的开课计划和措施。

联合本单位学工办确认原因并跟进学生的学业情况,以确保其顺利毕业。

三、排课具体要求

(一)教学班规模

原则上,专业课教学班班额为40/班,公共课教学班班额为60-80/班。如确有需要,在充分考虑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前提下,专业课教学班班额可调整至60/班,公共课教学班班额可调整至90/班。

(二)排课时间安排

1.周三下午不排课。

2.需按照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15节,除第67节外)均匀排布,不得出现第一节无课或周一上午、周五下午无课的情况,面向毕业班学生的课程除外。

3.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优先安排在周一上午或周五下午。

4.为优化教学资源利用,2学时的课不安排在2-3节、3-4节、9-10节或13-14节;3学时的课不安排在2-4节。

5.安排上、下半学期上课的课程,课程上课时间安排应力求统一(如AB课程分别需要安排在1-9周和10-18周上课,A课程安排了1-9周 周一 1-2节,则B课程应该安排在10-18周 周一 1-2节)。

6.为弹性应对教学班选课人数不足或任课教师变动等带来的变动,开设多个教学班的课程应优先考虑在相同时间平行排课。

(三)专任教师排课要求

1.结合教师年定额教学工作量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全面考虑确定其本学期的教学工作量。

2.排课应分散均匀,每周至少排3天,且每天不得超过6学时。

3.避免一天内上午、下午、晚上连续集中上课,或者一天下午、晚上上课后第二天上午继续上课的情况。

4.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专业课程应隔天排课,面向毕业班学生的课程除外。

5.一学期所承担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应超过4门(含公共选修课)。

(四)排课方式与流程

1.2024级学生必修课由开课单位直接安排,不安排选课。排课顺序为:大学英语英才班、日语班课程→公共必修课→专业课、公共选修课。

2.2021-2023级学生课程按选课模式进行排课,顺序为:大学英语英才班、日语班课程(2023级)→其他课程。

3.专业课(指涉及英才班、日语班课程的学生所在专业的专业课程)至少有一个教学班的上课时间,避开大学英语英才班、日语班已排定的上课时间。

4.公共课开课单位在排课时,在满足学校要求的前提下,应与相关的院系协商决定上课时间,以保证公共课、专业课的合理分布。

四、特别提醒与材料提交

(一)在排课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课程调整,必须将原因以OA形式呈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如涉及教师工作量方面的特殊情况,则需同样以OA形式呈报分管人事的校级领导审批。待相关校级领导审批同意后,且教务处、人事处完成备案手续,方可执行相应的调整措施。

(二)使用课表模板(附件3-6)排课,并填写《专任教师排课情况统计表》(附件7)。该统计表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如有聘请其他单位专任教师兼课,该开课单位需填写好教师在本单位授课情况,并及时将其发送至教师所在单位进行统一汇总。完成后,请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教学单位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备案。

(三)初步编排完成的课表及《专任教师排课情况统计表》于1122日前提交至linzhq@nfu.edu.cn

五、教务管理系统课程任务落实

(一)请按照系统操作指南(附件89)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课程任务。

(二)如需要调整本学期开课课程的教学单位,务必在开排课前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课程的调整工作。

(三)课程的学分、课程性质、收费类别、上课时间等信息直接影响课程学分学费的收取,开课单位务必确保系统内课程信息的准确性。

1.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单位、学分收费标准一致的课程如需合班上课,开课单位务必在排课时进行合并开课操作。

2.“大班套小班”课程按“大班套小班”的模式排进系统。

(四)本次排课工作的上课地点安排中,机房安排由教务处完成,其他上课地点安排由教学单位完成,教学楼的使用顺序见附件10

(五)各教学单位在安排课程时应确定该课程是否需要使用实验室,并将需要使用计算机房的课程信息汇总填报《使用计算机房课程汇总表》(见附件11),1122日前发送至linzhq@nfu.edu.cn

六、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的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按《广州南方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南方学院人事〔202338号)要求执行,行政及教辅人员兼课按《广州南方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参与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南方学院人事〔202235)要求执行。

(二)教务处将对排课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不按要求排课的教学单位,第一次发现将退回重新排课,第二次发现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全校通报。

七、课表公布及变动管理

(一)课表公布

选课前,教务处向全校学生公布选课课表。

(二)课表变动

1.课程表一经确定并公布后原则上不得变动。如确有需要变动,只能变动上课教师,不得变动上课时间。开课后教师原则上不得调停课,如确有需要调停课,应优先考虑找其他教师代替上课,无人代替需要补课的,必须与全部学生协商好补课时间且不与任何一个学生的上课时间冲突。

2.教师调停课需在系统申请调停课,审核无误后方予办理。不经批准擅自停、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1.排课工作时间安排表

2.选课学分上限确认表

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1级学生课程总表(模板)

4.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2级学生课程总表(模板)

5.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3级学生课程总表(模板)

6.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4级学生课程总表(模板)

7.专任教师排课情况统计表

8.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操作指南

9.教务管理系统开排课操作指南

10.教学楼使用顺序安排

11.使用计算机房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241113

(联系人:林芷芊,联系电话:6178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