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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处关于编制2025年度教学仪器设备预算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4-10-2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依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要求,结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以及实际教学需要,为做好学校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现将2025年度教学仪器设备预算编制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科学合理

教学仪器设备预算编制应以专业建设规划为依据,做好实验室建设中长期规划,并充分考虑现有实验室设备情况,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逐步完善。

(二)实事求是

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预算编制符合实际需求,杜绝重复购置、配而不用的现象,避免资源浪费,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高度重视

教学仪器设备预算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做调整,各单位应规范组织预算编制工作,认真核对需求,做到不漏报、虚报、误报。

二、编制范围

本次预算编制范围为2025年各有关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必须购置的教学仪器设备,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明确预计使用日期,并提供充分的材料,佐证申购的教学仪器设备确属2025年教学活动中必须使用。

教学仪器设备是指教室、实验室需购置的教学仪器设备(新建实验室项目中需包括实验桌椅等家具)、计算机教学软件、体育教学设备或设施,以及教学活动中可满足长期重复性使用的,但未达到固定资产价值确认标准的用具设备。

教室和公共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含实验室家具)的购置预算由教务处负责收集需求后编制;专业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含实验室家具)的购置预算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编制,教务处汇总后报审。

拟购置的仪器设备必须有明确的、符合使用条件的放置地点,放置地点涉及基础设施(供水、供电、网络等)改造的,需同时按学校要求申报维修改造项目。

三、编制要求

(一)一般仪器设备

各单位申请购置教学仪器设备的,需提供近两学期在该实验室或教室开展课程教学的相关数据(如属于新建实验室或教室的,可提供近两学期计划开课数),充分说明新增仪器设备的理由。

购置一般的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由课程负责人提出,使用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3-5名)对设备选型、数量等进行讨论,达成一致后编入本单位年度购置计划。

(二)贵重仪器设备

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为贵重仪器设备。各单位应合理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审慎研究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的必要性,要确保购置的贵重仪器设备有较好的使用率,并对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做详细说明。

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先由课程负责人向使用单位申请,使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评议。专家组应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课程负责人及项目审批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相关申报项目的论证。

评议结束须提供可行性报告(附件1),其内容应包括对学校教学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安装和使用条件以及是否需要每年支出配件或维修保养经费等。可行性报告经使用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长审核通过的,方可编入本单位年度购置计划。

四、编制流程

各单位确定列入2025年度购置计划的教学仪器设备后,需填报相应的申请表。购置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填写《广州南方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购表》(附件2),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贵重仪器设备须提供可行性报告)。购置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填写《广州南方学院低值教学仪器设备申购表》(附件3),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各单位须填报《广州南方学院2025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申购汇总表》(附4),1024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A1-210,电子版及各项目材料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iujh@nfu.edu.cn

教务处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在预算编制范围内的或未按编制要求提供材料的项目做退回处理,符合预算申报要求的,汇总后与财务处、总务处共同评估项目建设的优先级,并将结果上报相关校领导,按学校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各有关单位在接到审批结果后,应及时对本单位获批同意的项目启动执行程序。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报告(模板)

2.广州南方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购表

3.广州南方学院低值教学仪器设备申购表

4.广州南方学院2025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申购汇总表

 

 

教务处

20241021

(联系人:刘佳慧,联系电话:6178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