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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9-2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本科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规范我校毕业实习教学管理。现就2024-2025学年有关毕业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教学大纲

各院(系)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

(二)落实指导老师责任

各院(系)应制定详细的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各专业专任教师)及企业指导人员的责任和分工,确保实习质量。

(三)规范管理学生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分为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形式。集中实习是指由院(系)统一组织并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实习;分散实习是指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毕业实习大纲及实习单位的相关要求,自主联系并确定实习单位,开展毕业实习活动。对于选择分散实习的学生,须按照规定填写《毕业实习(分散)申请表》(模板见附件),并提交至相应的院(系)进行审批。

学生在参加毕业实习时,应使用学校统一制定的毕业实习手册(模板见附件),各院(系)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在学校统一制定的毕业实习手册基础上自行制定毕业实习手册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

在学生进行毕业实习过程中,各院(系)要密切跟踪和及时掌握了解学生实习情况,抽取学生进行实地探望,并填写实习巡查统计表(模板见附件)。同时,各院系需收集学生毕业实习的过程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实习成果、学生实习工作照片、学院检查实习照片等材料。

(五)做好毕业实习总结

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各院(系)应及时收集学生毕业实习的过程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实习成果、学生实习工作照片和学院检查实习照片,并填写毕业实习质量分析报告集中实习统计表(模板见附件),完成相关的毕业实习总结工作。

二、材料归档要求

(一)毕业实习材料归档范围

毕业实习归档的材料包括封面、目录、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毕业实习(分散)申请表、毕业实习手册、实习巡查统计表、毕业实习质量分析报告和集中实习情况统计表等(模板见附件)。

(二)毕业实习材料归档时间要求

1.各院(系)需在20241018前将毕业实习教学大纲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ongs@nfu.edu.cn,纸质版交至1号行政楼212办公室。

2.各院(系)需在2025610前按照归档目录顺序,以专业为单位整理并归档相关材料。同时,将电子版的毕业实习质量分析报告、实习巡查统计表和集中实习情况统计表发送至邮箱congs@nfu.edu.cn

各院(系)需严格组织并推进毕业实习工作,依据相关要求完成毕业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并逐一核查其规范性和完整性。教务处后续将对各院(系)毕业实习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024-2025学年毕业实习归档材料模板



教务处

2024923

(联系人:丛森,联系电话:6178-7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