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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公布2015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0-06 点击:

教务〔2015〕50 号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和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15〕33号)文件精神,学院组织了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校级立项建设项目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经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评选出6类共10个校级重点建设项目,以及6类共10个校级一般建设项目。

重点项目: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个、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个、协同育人项目1个。

一般项目:精品资源共享课3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个、协同育人项目1个、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建设项目1个、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个。

二、项目建设

(一)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周期,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填写《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认定书》。

(二)请项目所在单位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认定书》,对项目建设目标、内容、措施、预期成果和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论证。论证的方式由项目所在单位自行决定。

(三)本次立项项目仅为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经学院组织建设检查、结项验收或成果鉴定后,正式公布为校级项目。

(四)有关项目建设经费事项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请项目所在单位于6月5日前将本单位《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认定书》一式三份交教务与科研部A1-222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zdnfjwb@163.com

联系人:林明秀

联系电话:020-61787375

附件:1. 2015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

2. 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认定书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