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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推进第二课堂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0-06 点击:

教务〔2015〕41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落实《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中大南方教务〔2014〕145号),全面推进我院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开展,逐步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校园文化,借着4月23日世界读书日的契机,掀起我院学生的读书热潮,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不断提升学生的文化素养,特开展阅读经典书籍申报第二课堂学分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中大南方教务〔2014〕145号),此次学生阅读经典书籍申报第二课堂学分工作的面向对象为我院201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书籍推荐

阅读的经典书籍分为通识类和专业类两大类,通识类经典书籍由思政与通识教育部推荐500本左右,专业类经典书籍由各系按每个专业推荐50本左右。阅读的经典书籍由教学单位指定负责教师优先从现有馆藏书籍中(图书馆知识门户检索平台网址http://libretrieval.nfsysu.cn/)挑选推荐,也可由指导教师从现有馆藏书籍外推荐。相关教学单位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经典书籍推荐目录》(请见附件1)于2015年4月27日汇总交至教务与科研部,由教务与科研部统一在部门网站公布供学生选读。

三、学生申请

各系应做好此次学生阅读经典书籍申报第二课堂学分的广泛宣传工作。阅读经典书籍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原则,申请阅读通识类经典书籍的学生,到思政与通识教育部申请,由思政与通识教育部审核并安排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阅读指导,申请阅读专业类经典书籍的学生,到各系申请,由各系审核并安排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阅读指导。相关教学单位汇总学生阅读经典书籍申请情况(请填写附件2)于2015年5月4日交至教务与科研部备案。

四、学分申报

阅读通识类经典书籍5本,每完成1本经典书籍阅读,需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通过后可申报0.2个第二课堂学分。考核方式可为读书笔记(不少于1500字),也可为不低于读书笔记难度的其他考核方式,但需相关教学单位制定考核方案报教务与科研部备案。申报阅读通识类经典书籍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阅读经典书籍申报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请见附件3),交至思政与通识教育部,由思政与通识教育部审核。成功申报认定的学分计算入思政通识教育部开课学分,并在学年末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单位经费管理责任制(暂行)》规定的学分值划拨经费到思政通识教育部,指导教师的课酬由思政通识教育部发放。

阅读专业类经典书籍4本,每完成1本经典书籍阅读,需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通过后可申报0.25个第二课堂学分。考核方式可为读书笔记(不少于1500字),也可为不低于读书笔记难度的其他考核方式,但需相关教学单位制定考核方案报教务与科研部备案。申报阅读专业类经典书籍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阅读经典书籍申报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请见附件3),交至各系,由各系审核。成功申报认定的学分计算入所属系开课学分,并在学年末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单位经费管理责任制(暂行)》规定的学分值划拨经费到各系,指导教师的课酬由各系发放。

根据2014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结构,阅读两类经典书籍申报成功的第二课堂学分均认定为任意选修课学分,且在学院允许的学习年限内,每位学生获得的所有第二课堂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毕业最低总学分的10%。

原则上,每个学期只按程序申报一次第二课堂学分。由于恰逢4月23日世界读书日,本次阅读经典书籍申报第二课堂学分工作分批进行,第1本经典书籍阅读申报第二课堂学分的,相关教学单位于2015年5月11日提交《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阅读经典书籍申报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表》(请见附件4)以及证明材料至教务与科研部,剩余的经典书籍阅读申报第二课堂学分的,相关教学单位于2015年7月10日提交《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阅读经典书籍申报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请见附件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阅读经典书籍申报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表》(请见附件4)以及证明材料至教务与科研部。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7145

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经典书籍推荐目录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阅读经典书籍申请汇总表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阅读经典书籍申报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

4、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阅读经典书籍申报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表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