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5〕13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节第十一条:“允许个别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创业、休学、停学等其他特殊原因,选择延期毕业。选择延期毕业的最长期限为三年。”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于2015年10月至11月期间开展2015-2016学年往届结业生复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0月22日—10月30日,各系通知本系往届结业生报名复读(符合复读条件的结业生名单见附件1),并填报《往届结业生复读通知记录表》(见附件2)。
2、11月3日下午17:00前,各系将《往届结业生复读通知记录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提交至教务与科研部顾老师处(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2,联系电话:61787503)存档。
3、11月4日—11月20日,各开课单位完成往届结业生复读考核。
4、11月25日下午17:30前,各开课单位完成往届结业生复读考核成绩上报工作。
二、报名流程
1、往届结业生填写复读课程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表须填写一式2份。
2、往届结业生持申请表到开课单位加具意见后,到财务部交纳相关费用(往届结业生复读需按粤价【2007】186号文规定执行收费,收费标准请见附件4、附件5、附件6),然后将申请表交至教务与科研部顾老师处(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2,联系电话:61787503)审批,并留一份申请表由教务与科研部存档。
3、往届结业生将完成审批的一份申请表交至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安排复读课程相关事宜。
三、考试组织
往届结业生复读考核工作由各开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结业复读报名咨询:教务与科研部顾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503,
结业复读交费咨询:财务部徐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830。
附件:1. 往届结业生名单汇总表
2. 往届结业复读通知记录表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往届结业生复读课程申请表
4. 2009级结业复读收费标准
5. 2010级结业复读收费标准
6. 2011级结业复读收费标准
教务与科研部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