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2016〕16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节第十一条:“允许个别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创业、休学、停学等其他特殊原因,选择延期毕业。选择延期毕业的最长期限为三年。”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于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往届结业生复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3月2日—3月9日,各系通知本系符合复读条件的往届结业生(名单见附件1)于3月15日前返校报名复读并交纳相关费用。
2、3月16日下午17:00前,各系将《往届结业生复读通知记录表》(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提交至教务与科研部顾老师处(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2,联系电话:61787503)存档。
3、3月17日—4月22日,各开课单位安排课程复读及考核工作。
4、4月27日下午17:30前,各开课单位完成往届结业生复读考核成绩上报工作。
二、报名流程
1、往届结业生填写复读课程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表须填写一式2份。
2、往届结业生持申请表到开课单位加具意见后,到财务部交纳相关费用(往届结业生复读需按粤价【2007】186号文规定执行收费,收费标准请见附件4、附件5、附件6),然后将申请表交至教务与科研部顾老师处(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2,联系电话:61787503)审批同意后,一份交开课单位存档,一份留教务与科研部存档。
三、考核组织
往届结业生复读考核工作由各开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结业复读报名咨询:教务与科研部顾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503,
结业复读交费咨询:财务部徐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830。
附件:1、 往届结业生名单汇总表
2、 往届结业复读通知记录表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往届结业生复读课程申请表
4、 2009级结业复读收费标准
5、 2010级结业复读收费标准
6、 2011级结业复读收费标准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