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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编排2012-2014级学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0-06 点击:

教务〔2015〕156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我院的人才培养方案,有效配置和利用教学资源,合理组织和规范教学活动,科学合理编排课程表,现将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排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定于2015年12月4日(即第十四教学周)开始,2016年1月15日(即第二十周教学周)结束。

二、排课要求

(一)教学任务下达

1、教务与科研部根据各系正式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各专业各年级实际修读的学分情况,分别下达教学任务书。该教学任务书可从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

2、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各专业各个年级正式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排课。每个专业的公共课和专业课总学分不超过27学分/每学期,理论课1学分对应18学时,实践课1学分对应24学时。排课时,每门课程的总学时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总学时为准。若有课程、学时、学分等方面的变更,必须书面报须经教务与科研部和主管教学院领导批准。

3、各系应统计好本系2012级学生的目前获得学分情况,对可能会在毕业资格审查时达不到毕业学分要求的2012级学生,各系应有具体的开课计划和措施,以确保2012级的学生顺利毕业。

4、各教学单位应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单位经费管理责任制(暂行)》等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优先满足本教学单位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各专任教师应优先完成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照人事组织部确定的标准执行。

5、行政及教辅人员兼课按人事组织部的要求执行。

(二)教学任务编排

1、班级规模

除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班规模调整方案》需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外,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原则上按标准班人数安排,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具体课程情况在标准班人数基础上浮或下浮,但上浮额度最多不得超过标准班人数50%,超过部分不计算学分,下浮额度不做限定,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且以学年为单位,各教学单位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上下浮动后的平均数不得超过各类课程标准班人数,超过部分不计算学分。调整了教学模式的课程,其教学班规模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班规模调整方案》执行。

2、排课次序

在排定2012级课程时,因2012级已无公共课程安排,各系可按照各系的开课计划安排课程。

在排定2013级、2014级课程时,公共基础课的课程因学分和总学时已有规定,教学单位可按以往的排课方式编排教学班级和安排时间,并将课表传递给下一个教学单位。公共必修课的开课单位在排课时在满足学院要求的前提下,应与相关的学系协商决定有关课程的上课时间,以保证公共课、专业课和实验课的合理分布。

在排定2014级课程时,政商研究院首先排定其公共课和特色课,然后公共课开课单位排定课程时(指涉及到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原所在班级的公共课程),要求应与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并行;专业课开课单位在排其专业核心课程(指涉及到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原所在班级的专业核心课程),要求应避开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段。各系若对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也请在政商研究院排课前及时主动地与公共课开课单位沟通,从而保障排课工作顺利开展。

具体排课次序和时间见附件:2012-2014级学生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排课工作日程安排表。

3、排课模式

未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按照以往模式编排进教务系统。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教学班规模调整如果是由原来一个大的教学班调整为多个小的教学班,排课要求与原排课要求一致,分成多个教学班任务排进系统;教学班规模调整如果是由原来一个大的教学班调整为既有大的教学班又有多个小的教学班,即“大班套小班”课程,其排课要求如下:

(1)所有“大班套小班”课程按照原大班上课的模式排进系统,小班上课安排都务必编排在电子版的课表里,并让学生知晓。

(2)“大班套小班”中小班上课的地点可以是实验室、讨论室、图书馆、普通教室、食堂或户外等。如果小班上课需要用实验室的,要在排课时提出,由教务与科研部按照需求统一在电子版的课表里安排好实验室;如果小班上课需要用普通教室的,须在小班上课前的一周提出,由教务与科研部按照需求安排;如果小班上课需要其它上课地点的,由开课单位负责协调。

4、上课时间

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缓解多媒体课室使用紧张的压力,公共课教学单位的所有课程都必须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大英教学中心排的大学英语A班、大学英语B班都必须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大学英语C班必须避开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上课时间;各系的专业课课程都必须按专业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

2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3节、3-4节、9-10节或13-14节,3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4节;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隔天排课(实践性课程、大学英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除外)。不按此要求者将被退回重新排课。

5、排课信息

排课时,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须明确专业、年级、教学班、教学班人数、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学分、周课时、任课教师等,若还有其它变动的情况,请在备注栏注明,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一个教学班的某门课程有多位教师上课,所有任课教师的信息都要排进教务系统。

6、实习、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设计)

实习、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设计)务必在教务系统下达任务并编排在课表里,教务与科研部会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核查。另外,还需按照补充说明(中大南方〔2011〕63号)的要求,在开始前将详细计划提交教务与科研部备案。

(三)课表变动

鉴于2015级学分制下教学班学生班级分布分散,教室使用率高,难以有空闲教室,2012-2014级课程表一经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变动,如确有需要变动,原则上只能变动上课教师,不得变动上课时间。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课表执行后,如确有需要调停课的情况,应优先考虑找其他教师代替上课,且须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停、调课申请表》,经系(部、中心)领导签署书面意见交教务与科研部,否则不予办理。如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未获批准自行停、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蓝老师,联系电话:61787731,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

附件: 2012-2014级学生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排课工作日程

安排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