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5〕15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实行完全学分制的总体安排>的通知》(中大南方〔2014〕238号)的要求,教务与科研部已于2015年11月25日完成《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业指南》(适用于2015年入学的本科生,以下简称“指南”)编印工作,现需根据“指南”的具体内容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工作面向对象分别为导师和2015年入学的在校学生。
二、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工作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3日。
三、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工作的目的在于使导师和2015年入学的在校学生完全了解我院学分制教育模式的配套制度、操作程序、操作方法、课程设置、课程计划以及课程内容。
对于导师,通过本次培训要使其能够完全掌握“指南”中的制度和所指导学生的专业课程计划,同时了解其他专业的课程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能够对于所指导学生的学业规划提供有效的指引和帮助;对于学生,通过本次培训要使其能够熟悉“指南”中的制度和所在专业的课程计划,明白下学期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的选课流程,同时了解学业修读中各类事务的办理程序,在学业修读的过程中及时寻求导师或相关单位的帮助。
四、培训主体
本次培训工作中导师培训由所在的教学单位组织;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培训由政商研究院组织,其他专业的学生培训由所在系组织;教务与科研部负责协助工作。
五、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内容主要以“指南”的制度篇和课程篇的内容为主,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人才培养特色,对具体事务的操作做详细说明。
2.因2015年入学的在校学生将于2015年12月1日开始制定下学期个人选课方案,所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本次培训工作,以确保导师和学生在制定选课方案工作开展前能够对“指南”有充分而全面的认识。
3.各单位应在本单位的培训工作开始前,将本单位的培训工作计划(模板见附件)报教务与科研部备案,并在2015年12月7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的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发到电子邮箱:nfxyjwb@163.com,总结应包括本单位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在培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建议。
4.各单位如在培训工作开展中有任何问题,可向教务与科研部要求答疑协助,答疑可采取集中和个别的方式,具体方式和时间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提出,教务与科研部安排工作人员按各单位的需要配合培训。
联系人:伍哲臻
联系电话:61787363
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
附件: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业指南》培训工作计划
教务与科研部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