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2016〕50号
各教学单位:
5月3日-6月7日教务与科研部将组织编排2015年入学学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次课程表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计划进行编排,其中普通课程型素质任选课和教学班规模调整课程须经申报通过后方能编排。现将本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课程型素质任选课课程和教学班规模调整课程的申报工作
(一)普通课程型素质任选课课程的申报工作
5月3日-5月8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报面向2015年入学学生的普通课程型素质任选课,5月9日各教学单位把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上交教务与科研部。普通课程型素质任选课课程申报的具体要求见《教务与科研部关于申报2015年入学学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普通课程型素质任选课的通知》。教务与科研部负责审核汇总各教学单位的申报材料,5月11日上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能向学生开放选课。
(二)教学班规模调整课程的申报工作
教学班规模调整课程调整规模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班规模调整方案》执行。5月16日各教学单位把2015年入学学生的教学班规模调整课程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上交教务与科研部备案。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报,逾期不予接受申报。
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计划的编排工作
(一)时间安排
5月20日-6月7日安排为课程编排的时间,具体各事项的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间
| 负责单位
| 工作内容
|
5月20日8:30-14:00
| 政商研究院
| 排特色课、公共课(excel表格)
|
5月20日14:30-5月25日
| 各教学单位
| 排课程任务(excel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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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5月31日
| 教务与科研部
各教学单位
| 检查电子版课程表是否符合排课要求、反馈检查结果和整改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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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 教务与科研部
| 向2015年入学学生公布电子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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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6月7日
| 各教学单位
2015年入学学生
| 各教学单位组织导师指导学生制定选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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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6月7日
| 各教学单位
| 在教务系统做课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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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求
1、教学任务安排
(1)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各专业各个年级正式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排课。每个专业可供学生选课的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总学分理工类专业不得低于23学分/学期,其他类专业不得低于22学分/学期。
(2)排课时,理论课1学分对应18学时,实践课1学分对应24学时,每门课程的总学时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总学时为准,周学时原则上按18周教学周安排。若有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学分、开课学期等方面的变更,必须书面上报教务与科研部,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变更。
(3)各教学单位应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单位经费管理责任制(暂行)》(中大南方〔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优先满足本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各专职教师应优先完成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标准教学工作量和超教学工作量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中大南方〔2015〕310号)等相关标准执行。
(4)行政及教辅人员兼课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中大南方〔2015〕213号)的要求执行。
2、教学任务编排
(1)教学班规模
调整了教学模式的课程,其教学班规模按照申报并通过的方案执行。
未调整教学模式的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原则上按标准班人数安排,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具体课程情况在标准班人数基础上浮或下浮,但上浮额度最多不得超过标准班人数50%,超过部分不计算学分,下浮额度不做限定,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且以学年为单位,各教学单位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上下浮动后的平均数不得超过各类课程标准班人数,超过部分不计算学分。
(2)排课次序及排课时间要求
为保证学生在学分制下能够基本按照要求选到课程,以及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缓解多媒体课室使用紧张的压力,2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3节、3-4节、9-10节或13-14节,3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4节;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隔天排课(实践性课程、大学英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除外)。
公共课教学单位的所有课程都必须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其中国际学院安排的大学英语C班还必须避开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上课时间。
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错开时间进行排课,专业必修课的排课时间安排为周一、周四、周五三天,专业限选课的排课时间安排为周二、周三两天,政商研究院的公共课、特色课与专业限选课的排课时间并行。专业任选课的上课时间要与本专业的所有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上课时间不冲突。各院系的专业课课程都必须按专业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
不按上述要求排课的教学单位将被退回重新排课。
(3)系统课程任务落实
未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按照以往模式编排进教务系统。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教学班规模调整如果是由原来一个大的教学班调整为多个小的教学班,排课要求与原排课要求一致,分成多个教学班任务排进系统;教学班规模调整如果是由原来一个大的教学班调整为既有大的教学班又有多个小的教学班,即“大班套小班”课程,其排课要求如下:
所有“大班套小班”课程按照原大班上课的模式排进系统,小班上课安排都务必编排在电子版的课表里,并让学生知晓。小班的上课时间务必与大班上课时间一致,以避免学分制下学生上课时间冲突。
“大班套小班”中小班上课的地点可以是实验室、讨论室、图书馆、普通教室、食堂或户外等。如果小班上课需要用实验室的,要在排课时提出,由教务与科研部按照需求统一在电子版的课表里安排好实验室;如果小班上课需要用普通教室的,须在小班上课前的一周提出,由教务与科研部按照需求安排;如果小班上课需要其它上课地点的,由开课单位负责协调。
各教学单位的所有课程按让学生进行选课的形式做进正方教务系统(系统排课操作指南见附件一),不能按行政班级进行排课。政商研究院的公共课和特色课的面向对象要具体到行政班级,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只能选择所在班级的课程,但可按自己的学业计划选择是否在本学期修读这些课程。
各院系专业必修课的面向对象设置为2015年入学的本专业学生(包括本专业在政商研究院的学生);专业限选课的面向对象设置为2015年入学的选该专业模块的所有专业的学生和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公共必修课、公共限选课的面向对象设置为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修读该课程的专业的学生;专业任选课的面向对象设置为2015年入学的本专业的学生(包括本专业在政商研究院的学生);素质任选课的面向对象设置为课程所申报的面向对象的学生。
3、课表变动
鉴于学分制下教学班学生班级分布分散,影响面大,课程表一经确定并公布后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有确定需要变动,只能变动上课教师,不得变动上课时间。开课后教师原则上不得调停课,除非能够与全部学生协商好补课时间且不与任何一个学生的上课时间冲突。如有确定需要调停课的情况,应优先考虑找其他教师代替上课,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停、调课申请表》,且须经系(部、中心)领导签署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办理。如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随意停、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根据2015年7月7日教学指导委员会决议,自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起,《大学人文基础》、《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基础》三门课程作为公共限选课,经管类(包括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系)学生必须选修《大学人文基础》,非经管类学生可自主选择其中两门课程学习。
2.学分制下学生选课情况复杂,各院系须在选课前指导学生根据教务与科研部公布的课程总表制定选课方案,如有学生不按课程总表中的面向对象要求选课,错选的课程无效。
为避免学生选课混乱,教务与科研部将在6月1日前组织各院系的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员进行指导学生制定选课方案(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院系须在6月1日前自行组织导师进行选课方案(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培训。
3.教务与科研部将在6月上旬分批开放课程让学生预选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课程开放的顺序为:政商研究院课程;专业限选课、专业必修课;大学英语;综合素养学部开设的公共课程;公共限选课;体育课;专业任选课、素质任选课。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蓝老师,联系电话:61787731,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
附件: 2015年入学学生系统排课操作指南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