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2016〕39号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组织2015年入学学生选专业模块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我院的学分制关于教学组织和管理的要求,有序组织和规范教学活动,现将2015年入学学生选专业模块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5年入学学生(政商研究院、音乐学系学生除外)
二、专业模块人数上、下限的设置
每个专业模块人数的上、下限可由各院系根据师资力量等综合因素进行设置。如有专业模块人数上、下限设置的专业须在4月20日前向教务与科研部报备,并在宣讲会上向学生说明。学生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选择专业模块,已选人数达到上限后其他学生将不能再选该模块;如选专业模块的学生人数达不到预选设置的下限,可由各院系决定是否开设该专业模块。如有取消开设的专业模块,将安排已选该模块的学生重新选择面向其开放且已选人数还没有达到上限的其他模块。
三、工作安排
1、4月15日教务与科研部组织各院系教学秘书开选专业模块的工作安排会议。
2、4月19日教务与科研部组织各院系辅导员对学生选专业模块事项进行培训。
3、4月18日-4月22日各院系按《学分制下专业模块选择指南》(见附件一)要求做好选专业模块的宣传工作以及组织好学生导师进行选专业模块事项的培训工作,按《学分制下专业模块宣讲提纲》(见附件二)要求做好召开选专业模块宣讲会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
4、4月25日-5月4日各院系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宣讲,有兴趣且可选该专业模块的学生须参加该专业模块的宣讲会。宣讲会安排为每个专业1小时,须安排在周一至周四的13:00-14:00、18:00-19:00或周五的13:00-14:00。各院系按附件三安排的日期在4月20日前反馈每个专业的具体宣讲时间,再由教务与科研部统一安排宣讲地点后向各院系公布,由各院系负责通知相关专业的学生按时参加。
5、4月27日前各系把2015年入学学生转专业学生编班信息纸质版、电子版上交教务与科研部。4月29日前教务与科研部在教务系统把转专业学生的信息进行变更。
6、5月5日-5月12日分批次开放系统供学生选专业模块(学生在系统选专业模块的操作方法见附件四),每个学生必须且只能选择一个模块,具体各院系学生选专业模块的时间安排见下表:
选专业模块时间
| 涉及的学生
| 涉及的学生人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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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13:00-
5月6日17:00
| 会计学院、
商学院学生
| 2400
| 跨系专业模块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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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13:00——17:00
| 会计学院、商学院已选取消模块的学生重新在系统面向其开放且已选人数还没有达到上限的其他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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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13:00-5月10日17:00
| 外国语言文学系、
文学与传媒系学生
| 833
| 跨系专业模块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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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13:00——17:00
| 外国语言文学系、文学与传媒系已选取消模块的学生重新在系统选面向其开放且已选人数还没有达到上限的其他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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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13:00——
5月12日
17:00
| 电子通信与软件工程系、公共管理学系、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系、健康与护理系学生
| 1139
| 系内专业模块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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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13:00—17:00
| 电子通信与软件工程系、公共管理学系、艺术设计与创意产业系、健康与护理系已选取消模块的学生重新在系统选面向其开放且已选人数还没有达到上限的其他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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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及时将选专业模块的信息通知到每一专业模块面向的学生,保证有兴趣且可选该模块的学生都能够掌握该专业模块宣讲会和在系统上选模块的时间安排。
2、各院系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组织好对学生导师的培训工作,在培训后要跟进导师是否为学生提供有效指引,保证将培训效果落实到位。
3、各院系应在宣讲前应做好准备工作,保证宣讲资料的准确性和完备性,宣讲时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学分制下专业模块选择指南》(附件一)要求的内容。
4、各院系须在每个专业安排专人负责解释学生对选专业模块提出的疑问,并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学生提供详细准确的相关信息。
若对选专业模块各事项安排有疑问,请联系教务与科研部蓝婵婷老师,办公地点A1-204,电话61787731。
附件:1、 学分制下专业模块选择指南
2、 学分制下专业模块宣讲提纲
3、 宣讲会日程安排
4、 学生选专业模块操作方法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