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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编排2013-2014级学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0-06 点击:

教研〔2016〕64号

各教学单位:

5月27日-6月24日教务与科研部将组织编排2013-2014级学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本次课程表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计划进行编排,其中普通课程型公共选修课、通识任选课和教学班规模调整课程须经申报通过后方能编排。现将本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课程型公共选修课/通识任选课课程和教学班规模调整课程的申报工作

(一)普通课程型公共选修课/通识任选课课程(以下简称公选课/任选课)的申报工作

5月26日-6月3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报面向2013/2014级学生开放的公选课/任选课,6月4日各教学单位把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上交教务与科研部。公选课/任选课课程申报的具体要求见《教务与科研部关于教师申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普通课程型公共选修课/通识任选课(面向2013/2014级学生)的通知》。教务与科研部负责审核汇总各教学单位的申报材料,6月6日上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能向学生开放选课。

(二)教学班规模调整课程的申报工作

教学班规模调整课程调整规模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班规模调整方案》执行。6月2日各教学单位把2013-2014级学生的教学班规模调整课程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上交教务与科研部备案。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报,逾期不予接受申报。

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计划的编排工作

(一)时间安排

6月6日-6月24日安排为课程编排的时间,具体各事项的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间

负责单位

工作内容

6月6日8:30-12:00

政商研究院

排政商特色课、公共课(excel表格)

6月6日下午

综合素养学部

排《形势与政策》(excel表格)

6月7日8:30-12:00

商学院

排《管理学基础》(excel表格)

6月7日8:30-12:00

政商研究院

排《创业基础》(excel表格)

6月7日下午-6月12日

各院系

排专业课程(excel表格)

6月13日-6月16日

教务与科研部

检查电子版课程表是否符合排课要求、反馈检查结果和整改课表

6月17日

教务与科研部、各院系

教务与科研部向2013-2014级学生公布电子课表,各院系指导学生选课

6月18日-6月21日

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做课程任务

6月22日8:30-12:00

教务与科研部

排课数据初始化完毕,不接受各单位任何情况的课程调整

6月22日下午-6月24日上午

各教学单位

在教务系统编排课程上课时间

6月24日下午

各院系

在教务系统中把政商研究院学生的专业核心课加到原专业班级的上课时间

(二)工作要求

1、教学任务安排

(1)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各专业各个年级正式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排课。

(2)排课时,理论课1学分对应18学时,实践课1学分对应24学时,每门课程的总学时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总学时为准,周学时原则上按18周教学周安排。若有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学分、开课学期等方面的变更,必须书面上报教务与科研部,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变更。

(3)各院系应统计好本院系2013级学生的目前获得学分情况,对可能会在毕业资格审查时达不到毕业学分要求的2013级学生,各院系应有具体的开课计划和措施,以确保2013级的学生顺利毕业。

(4)各教学单位应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单位经费管理责任制(暂行)》(中大南方〔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优先满足本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各专职教师应优先完成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标准教学工作量和超教学工作量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中大南方〔2015〕310号)等相关标准执行。

(5)行政及教辅人员兼课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中大南方〔2015〕213号)的要求执行。

2、教学任务编排

(1)教学班规模

调整了教学模式的课程,其教学班规模按照申报并通过的方案执行。

未调整教学模式的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原则上按标准班人数安排,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具体课程情况在标准班人数基础上浮或下浮,但上浮额度最多不得超过标准班人数50%,超过部分不计算学分,下浮额度不做限定,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且以学年为单位,各教学单位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上下浮动后的平均数不得超过各类课程标准班人数,超过部分不计算学分。

(2)排课次序及排课时间要求

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缓解多媒体课室使用紧张的压力,2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3节、3-4节、9-10节或13-14节,3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4节;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隔天排课(实践性课程、大学英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除外)。

公共课教学单位的所有课程都必须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各院系的专业课课程都必须按专业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

在排定2013级课程时,因2013级只有《创业基础》一门公共课程,各院系在政商研究院安排《创业基础》课程后可按照各院系的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专业课程。

在排定2014级课程时,政商研究院首先排定其公共课和特色课,然后公共课开课单位排定课程时(指涉及到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原所在班级的公共课程),要求应与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并行;专业课开课单位在排其专业核心课程(指涉及到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原所在班级的专业核心课程),要求应避开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段。各院系若对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也请在排课前及时主动地与政商研究院、公共课开课单位沟通,从而保障排课工作顺利开展。

不按上述要求排课的教学单位将被退回重新排课。

(3)系统课程任务落实

未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按照以往模式编排进教务系统。调整教学模式的课程,教学班规模调整如果是由原来一个大的教学班调整为多个小的教学班,排课要求与原排课要求一致,分成多个教学班任务排进系统;教学班规模调整如果是由原来一个大的教学班调整为既有大的教学班又有多个小的教学班,即“大班套小班”课程,其排课要求如下:

所有“大班套小班”课程按照原大班上课的模式排进系统,小班上课安排都务必编排在电子版的课表里,并让学生知晓。小班的上课时间务必与大班上课时间一致,以避免学分制下学生上课时间冲突。

“大班套小班”中小班上课的地点可以是实验室、讨论室、图书馆、普通教室、食堂或户外等。如果小班上课需要用实验室的,要在排课时提出,由教务与科研部按照需求统一在电子版的课表里安排好实验室;如果小班上课需要用普通教室的,须在小班上课前的一周提出,由教务与科研部按照需求安排;如果小班上课需要其它上课地点的,由开课单位负责协调。

按行政班级上课的课程任务排在系统必修课模块;不按行政班级上课的课程任务排在系统院系选修课模块,并把课程任务的面向对象设置为人才培养方案中需要选修该课程的专业的学生(包括本专业在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公共选修课、通识任选课的面向对象设置为课程所申报的面向对象的学生。(教务系统排课操作指南见附件一)

3、课表变动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课表执行后,如确有需要调停课的情况,应优先考虑找其他教师代替上课,且须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停、调课申请表》,经系(部、中心)领导签署书面意见交教务与科研部,否则不予办理。如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未获批准自行停、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教务与科研部将在6月下旬分批开放课程让学生选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蓝老师,联系电话:61787731,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

附件: 2013-2014级学生系统排课操作指南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