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2016〕6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评估实施办法》,现就本学期期末学生评教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安排
(一)本学期,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学院将启用新版评教卡(见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到教务与科研部领取评教卡及配套卡袋。
(二)各教学单位组织评教时,应按照《评教操作流程》(见附件2)规范评教。
(三)各教学单位请在暑假离校前将评教卡和《学生评教汇总表》(见附件3)交回教务与科研部,《学生评教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dnfjwb@163.com。
二、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结合考前动员会加强评教宣传,引导学生提高认识,提高评教卡填涂质量。
(二)任课教师不得负责本人授课班级的评教组织工作,保证学生评教公正性。
(三)如有2名教师合作讲授同一门课程的教学班,教学单位应分别发放2位教师的评教卡依次进行评教,并分开装袋。
(四)各教学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好学生评教,不得因学生评教影响考试和上课。
(五)评教结束后,负责评教的工作人员应整理清点评教卡,避免出现漏评、漏装、误装现象,确保数据准确性。
附件:1. 学生评教卡
2. 评教操作流程
3. 学生评教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5月26日
(联系人:林明秀,电话:020-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