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2016〕95号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补修报名工作定于8月29日开始,现将本次补修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资格
报名补修课程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因转专业或参加学院出国交流项目需补修课程的学生;
2.未完成学分选修要求的2013级学生;
3.未选修第一学期课程需在本学期随2016年入学新生修读课程的2015年入学学生。
二、报名时间
需要补修2013级、2014级、2015年入学学生课程的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8:30至2016年9月2日17:00。
需要补修2016年入学新生课程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8:30至2016年9月30日17:00。
三、报名方法
本次补修不开设网上报名,所有需要补修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开课单位进行登记报名。学生报名成功后由开课单位将补修的学生名单录入系统。
开课单位将补修的学生名单录入系统的操作方法为:登录教务系统,点击【选课管理】——>【选课课程调整】——>【必修课课程调整(开课学院)】或【院系选修课课程调整】——>【查询】——>选中需要添加学生名单的课程——>在右边的学生名单区域点击右键——>【增加记录(单条)】——>输入学号,添加学生名单。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补修报名的学生必须符合本通知中的报名资格,其他学生报名无效,开课单位有权拒绝无报名资格的同学参加任何考核或出具成绩。
2.成功报名补修的同学应按照要求跟班听课、参与教学活动(申请免听的同学除外),并及时向任课教师确认名单。
3.如对补修的课程有任何疑问,请到开课单位办公室进行咨询。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