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2016〕13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评估实施办法》,现就本学期学生评教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安排
(一)本学期继续沿用上学期启用的新版评教卡(见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评教工作需要到教务与科研部领取评教卡及配套卡袋。
(二)各教学单位组织评教时,应按照《评教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规范评教。
(三)各教学单位在所有课程评教完成后,于寒假放假离校前将评教卡和《学生评教汇总表》(见附件3)交回教务与科研部,《学生评教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dnfjwb@163.com。
(四)教务与科研部做好评教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并将评教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二、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引导学生规范评教,提高评教卡填涂质量。
(二)为加强学生评教的公正性,任课教师不得负责本人授课课程的评教组织工作。
(三)毕业论文指导课、自主学习课不参与评教。如有2名及以上教师合作讲授同一门课程的教学班,教学单位应分别发放评教卡依次进行评教,并分开装袋。3位及以上教师授课的课程由各单位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评教,如参与,应分别对每位教师进行评教。
(四)评教结束后,负责评教的工作人员应整理清点评教卡,避免出现漏评、漏装、误装现象,确保数据准确性。
附件:1.学生评教卡
2. 评教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3. 学生评教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11月3日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