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2016〕119号
各院系: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分制课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开展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2015年入学学生。
二、预警等级
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三个等级。
1、黄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黄色预警:
(1)、上一学年有1门必修或选修课重考后仍不及格;
(2)、必修课和选修课累计不及格门数=3门;
(3)、每学期(最后一学期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学期除外)修读的各类课程学分低于15学分;
2、橙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橙色预警:
(1)、上一学年有2门必修或选修课重考后仍不及格;
(2)、必修课和选修课累计不及格门数=4门;
3、红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红色预警:
(1)、上一学年有3门必修或选修课重考后仍不及格;
(2)、必修课和选修课累计不及格门数=5门;
(3)、第八学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之后,除毕业论文(设计)外尚不能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
(4)、在校学习时间达5年(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生。
三、工作安排
1、10月18日-20日,各院系自行从教务系统中下载数据进行统计,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具体方法如下:院系自行登录正方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成绩管理】→【统计分析】→【不及格统计】→【学生不及格名单】页面上选择相应的数据。
2、10月21日-11月4日,各院系根据确定名单,安排专人负责下达预警通知书。
(1)向预警学生当面下达《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请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签收,一份院系存档。各院系应对每个预警学生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请见附件2),并定期对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及时提醒预警学生,有针对性地督促其认真学习。
(2)向学生家长寄发《学业预警学生家长通知确认单》(请见附件3)并留存邮寄证明,提醒家长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对家长寄回的反馈材料,院系要及时整理,并建立相关记录备查。
(3)对于红色预警学生,除向家长寄发《学业预警学生家长通知确认单》外,相关学生辅导员应通过电话等途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至少保证每学年两次以上的主动与家长电话联系。谈话记录需及时整理,记录确切的谈话内容、时间、地点、辅导员及证明人签名。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成立以院长/系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对学业预警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
2、各院系要对学生修业中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因材施管,因材施教,制定督促学生提高修业能力和成绩的详细方案,并做好有关辅导安排工作,制定专门的帮扶计划。
3、各院系统计的学生预警数据,印发的各类《学业预警通知书》及谈话记录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应立卷存档,教务与科研部和学生工作部负责监督检查。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2、 预警谈话记录表
3、 学业预警学生家长通知确认单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