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学院工作安排,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1月5日为我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时间,为保证教材征订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
1.一般教材的选用
教材选用原则上应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负责,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教务与科研部备案,但涉及全院性的公共课教材,须经教务与科研部同意后才能使用。
2.“两课”教材的选用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两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材必须选用。
3.“马工程”教材的选用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领域已出版44种教材“马工程”教材(见附件1),开设课程凡是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不得使用其他教材。
4.自编教材的选用
开设课程凡是有与学院选定的出版机构合作出版的自编教材的,任课教师必须选用,已出版教材见《与中山大学出版社合作建设教材》(附件2);与其他正规出版机构合作出版的自编教材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提出,报开课单位负责人审定通过后才能选用。
5.境外教材的选用
境外教材的选用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提出,经开课单位负责人或开课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专业人士审核,确认无政治风险点后才能选用。
境外教材包括:境外出版的教材(外文版或中文编译版)、外国作者在中国大陆出版的教材(外文版或中文版)及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
6.禁用教材
未经教务与科研部和学院主管领导核准,教师不得自行包销教材或将禁用教材出售给学生。
二、教材征订对象
全院学生
三、教材订购
(一)订购数量的确定
教材订购包括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由各开课单位填报订购数量,教务与科研部统一办理订购业务。
1.教师用书
各开课单位须按下学期开设课程的实际任课教师人数预订教师用书,下学期未开设的课程不得订购教师用书。教师用书费用由各开课单位自行承担。
2.学生用书
学生用书订购数量由开课单位统计,其中“两课”教材的订购数量开课单位须按上课学生数人手一册的数量统计,其他教材的订购数量各开课单位须以学生自愿购买为原则统计。
(二)订购表的填报
各开课单位完成订购数量的统计后填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材订购表》(附件3)。首次选用的自编教材与境外教材还需按以下要求补充详细数据:
1.自编教材
如预订教材中包含首次选用的本院教师与其他正规出版机构合作出版的自编教材,开课单位还需要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表中需写明该教材的详细情况及使用理由并由开课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同时附上一本自编教材原件或扫描件。
2.境外教材
如预订教材中包含首次选用的境外教材,开课单位还需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境外教材信息表》(见附件5),其中**码详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科专业一览表》(见附件6)。
开课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填写相应表格,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与科研部(联系人:黄丽华,办公地点:行政楼1号204室,邮箱:918714245@qq.com)。
首次选用的境外教材填报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境外教材信息表》的报送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12:00前,其余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18年1月5日(星期五)12:00前。
四、教材更换或退书
教材一经订购,原则上不予更换或退书。
如确需更换的,任课教师必须对新选用的教材提供论证意见,经开课单位负责人批准才能办理,并负责消化原订教材。
教师用书除因质量问题或与订购单不符外,不予退书;学生用书如经购得并付书款后,除质量问题和因学生专业变更导致原定教材无法使用的情况外,不予退书。
五、增订教材
如确有需要临时增订教材,开课单位应提前向教务与科研部提交按要求填写好的教材订购表。
图书公司对临时增订的教材从接到订单到教材发放需要至少15个工作日,如因教材到货时间对课程造成影响,开课单位负责向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六、漏报教材与补订
如因预订教材时漏报的教材,不能及时提供教学使用,由漏报单位填写教材订购表向教务与科研部申报,经教务与科研部同意后,自行向学院选定的图书公司或出版机构补订。如仍不能买到所需教材,责任由漏报单位负责。
附件: 1.44种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
2. 与中山大学出版社合作建设教材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材订购表
4.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
5.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境外教材信息表
6.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科专业一览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7年12月8日
(联系人:黄丽华 联系电话:61787145 办公地点:行政楼1号204室 邮箱:91871424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