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粤教高[2015]16号)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本科高校开设《批创思维导论》和《创新思维训练》课程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8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批创思维导论》和《创新思维训练》课程的选课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的课程
本次通过网络平台开设《批创思维导论》和《创新思维训练》两门课程,每门课程1学分,10个学时。
二、面向对象
全校2014级、2015年入学、2016年入学学生。
三、选课时间
第一阶段:每年12月14日至次年4月10日
第二阶段:每年6月25日至11月20日
四、选课方法
学生登陆网络平台进行选课,选课的网址和操作指南见附件一。
五、课程学习、考核方式
课程的学习不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在选课时间内线上自行安排完成课程学习、测验和考试。
完成所选课程的所有章节视频的学习、测验及考试后,成绩合格的可以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合格的成绩数据在每年的4月和11月导出并录入我校的教务系统,所获得的学分记入公共选修课学分。
选课或者学习过程中如遇平台功能性问题,请点击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如遇课程知识性问题,请点击课程答疑进行提问。
附件: 选课学习操作指引
教务与科研部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