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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启用新教务系统课室借用功能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8-10-26 点击: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为配合学校信息化建设中心建设新教务系统的开发进度,教务与科研部计划于10月29日(周一)起正式启用资源管理子系统中的课室借用功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多媒体教室(1-11号教学楼)

2.实验室(1-4号实验楼)

二、申请对象

1.全校教职工

2.已开通校园网的在校学生

三、可供借用时间

为保证学校本科教学活动的需要,根据全校教学计划内课程排课的实际情况,学校开放给全校师生作非教学活动课室借用的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五的非上课时段(即6-7节(注:系统数据显示为12:50-14:20,在试运行期间默认使用时间为12:00-14:20)、11节后-12节前)及周末

请申请人做好提前规划及准备。如申请人未按以上规则提交的课室申请将会被驳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该限制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四、登录地址

新教务系统地址如下:

http://ecampus.nfu.edu.cn/door/login

账号为工号/学号,初次登录密码与校园信息门户密码一致。

五、申请流程

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1月4日为新教务系统课室借用功能的试运行阶段,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每周一、周三登录新教务系统按要求完成信息填写,根据申请事项的主管单位选择一级审批人,具体名单及权责请详阅《新教务系课室申请一级审批人员名单》(附件1),具体操作步骤请详阅《课室借用使用手册》(申请端)(见附件2)

系统开放2个工作日及以后的教室申请(即周一可以申请周四及以后的教室,周三可以申请下周一及以后的课室)。

特别注意:因新教务系统还需时间完成全部功能的开发,在此期间,非周一、周三时间在系统上虽能提交课室借用申请,但一级审批单位、教务与科研部对该部分申请将不予受理。请申请人务必特别注意!!

2.审批流程

课室申请使用二级审批机制,一级审批由课室借用事项主管单位完成,二级审批由教务与科研部完成。

(1)一级审批

每周二、周四各单位一级审批负责人完成前一天产生的申请数据的审批,逾期推送二级审批将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步骤请详阅《课室借用使用手册》(审批端)(见附件3)

如因人员调动或离职需要更换一级审批负责人,请相关单位将更换后人员的姓名及工号提前报至教务与科研部。

(2)二级审批

每周三、周五教务与科研部完成前一天产生的一级审批数据的批复。

3.审批结果

(1)通过并使用课室资源

申请人在新教务系统导出已完成审批的课室借用回执,凭回执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或身份证)提前到相应楼栋楼管处登记备案使用。

注:借用1号及3号实验楼专业实验室的学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回执到1实301登记备案。

(2)驳回

申请人按驳回意见修改申请内容或重新提交申请,提交申请为驳回通知收到之日起的下一个开放申请日。

5.撤销申请

如申请人的教室借用情况发生变化,请在教室借用申请使用时间过期之前撤销表单内部分或全部教室,以方便其他师生借用。

四、特别声明

因新教务系统为多个子系统在全面统筹下按需求的紧急程度逐步开发及启用的,教务与科研部在课室借用功能试运行期间将广泛听取用户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与信息化建设中心沟通,跟进相关操作的增删与优化。如有调整则会第一时间在教务与科研部网页及公众号上公布。

附件:1、 一级审批人员名单及审批权责

2、 课室借用系统(申请端)

3、 课室借用系统(审批端)

4、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上课时间段设置一览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8年10月26日

(联系人:黄老师,办公地点:行政楼1号204室,联系电话:020-6178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