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5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要求,学校现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对参加2018年度验收的省级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
2.2014-2015年省级重大项目(附件2)
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18年12月11日9:00-11:30
2018年12月11日14:00-17:00
评审地点:A1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三楼会议室
三、评审流程及要求
(一)评审专家推荐
请项目所在教学单位(见附件1项目列表)按照以下要求各推荐一名校外专家,商学院推荐两名校外专家:
1.推荐专家职称需为副高及以上。
2.推荐专家时应注意针对性,工作经历、专业背景、学术专长要与项目自身性质、所在学科、研究内容等密切关联。
项目所在教学单位须填写《校外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5),于11月30日(周五)前将汇总表纸质版交至A1-222,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dnfjwbl@126.com。
(二)材料审核
省级重大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1)教育科研类项目请参照附件3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
(2)教育科研类项目以外其他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目结项审批表》(附件4)并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项目成果及佐证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目录、成果复印件。提交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于12月6日下午5时前(周四)提交至A1-222。电子版请发送至zdnfjwbl@126.com。
教务与科研部对参评项目提交的结项验收登记表以及成果佐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评审专家,由专家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现场答辩
1.各项目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及省级重大项目2018年度评审会安排》(附件6),请项目负责人依时参加,欢迎项目组主要成员列席参加验收评审会。
2.各项目汇报答辩及专家评议时间共20分钟,其中汇报10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专家评议5分钟。为保证项目汇报质量,汇报人应熟悉项目建设的过程和整体情况。汇报人原则上应是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可由项目主要建设参与人进行汇报。
3.汇报人须提前20分钟到场,及时准备好答辩所需的PPT或其他演示文件。
四、评审费用
本次结项验收评审会所需经费由教务与科研部和项目所在单位共同承担。其中,会务及接待费由教务与科研部负责,专家评审费及交通补贴由参评项目立项建设经费或项目所在单位的教学研究经费协调支出。
请项目所在单位根据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省级教学质量项目联系人:林明秀,61787375
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及省级重大项目联系人:李淑敏,61787383。
附件:1.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
2.2014、2015年省级重大项目
3.教育科研类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及要求
4.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目结项审批表
5.校外评审专家推荐表
6.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及省级重大项目2018年度评审会安排
教务与科研部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