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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编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4-12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按学校教学工作安排,4月8日-5月10日为开展编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工作时间,现将本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8日-5月10日为课程编排的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教学任务安排

1、课程安排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核备案的各专业各个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排课。需变更信息的课程和调整教学班规模课程应按照《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研〔2019〕47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工作。

排课时,普通课堂教学课程1学分对应18学时,三实课程1学分对应24学时,体育课1学分对应36学时,每门课程的总学时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总学时为准,周学时原则上按18周教学周安排。

电子版课表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等信息必须与教务系统课表的信息一致。

2、教学任务安排

各专业学生的选课学分上限由各院系自主决定,4月16日(周二)前各院系填报好学生选课学分上限确认表(见附件2),并由院系负责人亲笔签名确认后交至教务与科研部。每个专业可供学生选修的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总学分必须大于或等于本专业的选课学分上限。

各院系应统计好本院系2016年入学学生的目前获得学分情况,对可能会在毕业资格审查时达不到毕业学分要求的2016年入学学生,各院系应有具体的开课计划和措施,以确保2016年入学的学生顺利毕业。

3、教师教学任务的安排

各教学单位应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单位经费管理责任制(暂行)》(中大南方〔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优先满足本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各专职教师应优先完成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标准教学工作量和超教学工作量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中大南方〔2015〕310号)等相关标准执行。

行政及教辅人员兼课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中大南方〔2015〕213号)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鼓励行政教辅人员参与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中大南方人资〔2019〕9号)的要求执行。

4、实验室及教学软件使用的安排

为使实验室排课使用率达最大化,各教学单位在安排课程时需与课程负责任人明确必须合理、高效地安排在实验室进行的学时,课程涉及理论及实验实践环节的,建议考虑以下两种方案:(1)前半段理论学时安排在普通多媒体课室进行,后半段实践学时安排在实验室;(2)理论实践学时按单双周穿插进行。

如课程确需使用实验室且需安装教学软件,请各教学单位在5月31日(周五)17:00前填报《使用实验室课程汇总表》(见附件3)交至教务与科研部蓝婵婷老师处(行政楼1号204室);在7月12日(周五)前将需要安装教学软件的课程信息汇总填报《教学软件安装表》(见附件4)交至教务与科研部实验科刘德良老师处(10教207)。

(二)教学任务编排要求

1、教学班规模

调整了教学模式的课程,其教学班规模按照申报并通过的方案执行。

未调整教学模式的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原则上按标准班人数安排,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具体课程情况在标准班人数基础上浮或下浮,但上浮额度最多不得超过标准班人数50%,超过部分不计算学分经费,下浮额度不做限定,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且以学年为单位,各教学单位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上下浮动后的平均数不得超过各类课程标准班人数,超过部分不计算学分经费。

2、排课时间要求

为保证学生在学分制下能够基本按照要求选到课程,以及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缓解多媒体课室使用紧张的压力,2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3节、3-4节、9-10节或13-14节,3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4节;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隔天排课(实践性课程、大学英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除外)。

周三下午不排课。

公共课教学单位的所有课程都必须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周三下午除外)。

各院系的专业课课程都必须按专业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和全天(第1至15节,第6、7节除外)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周三下午除外)。

3、排课次序要求

为减少课程冲突,本次排课工作按以下顺序开展:

(1)政商研究院排定面向2016-2018年入学学生的政商公共课、特色课以及面向2016年入学学生的《创业基础(理论)》课程。

(2)各教学单位排定其他课程。

特别提醒:

(1)各院系在排专业必修课程(指涉及到政商研究院的学生原所在班级的专业核心课程)时,要求专业核心课程必须避开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已排定的课程时间段;如有跨专业学生选了本院系专业方向的院系,专业方向课程必须与学生所在专业的专业必修课至少有一个教学班的上课时间不冲突。专业选修课与本专业的所有专业必修课至少有一个教学班的上课时间不冲突。

(2)各院系在排专业课程(指涉及到大学英语英才班的学生所在专业的专业课程)时,要求专业课程至少有一个教学班的上课时间避开大学英语英才班已排定的上课时间。

(3)各院系若对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请在排课前及时主动地与政商研究院沟通,从而保障排课工作顺利开展。

(4)不按上述要求排课的教学单位将被退回重新排课。

所有课程安排完毕后,政商研究院核查各院系安排的专业必修课是否与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冲突,如有冲突,相关院系需要重新排课。

(三)教务系统课程任务落实

1.2016年入学学生课程任务落实

2016年入学学生课程教学班任务在正方教务系统编排(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5)。特别说明如下:

(1)所有课程均不能按行政班级进行排课。素质任选课/通识任选课课程排在校公选课模块进行排课;其他课程在院系选修课模块进行排课。

(2)“大班套小班”课程的特殊排课要求:所有“大班套小班”课程按照原大班上课的模式排进正方教务系统,小班上课安排都务必编排在电子版的课表里,并让学生知晓。小班的上课时间务必与大班上课时间一致,以避免学分制下学生上课时间冲突。

2、2017年、2018年入学学生课程任务落实

2017年、2018年入学学生课程教学班任务在新教务系统编排(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6、附件7)。特别说明如下:

(1)如有需要调整本学期开课课程的教学单位务必在开排课前进入系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课程的调整工作。

(2)课程的学分、课程性质、收费类别、上课时间等信息直接影响课程学分学费的收取,开课单位务必确保系统内课程信息的准确性。

(3)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单位一致的课程如需合班上课,开课单位务必在排课时进行合并开课操作。

(4)“大班套小班”课程按“大班套小班”的模式排进系统。

三、课表公布及变动

(一)课表公布

各教学单位完成课程任务编排后,教务与科研部核查课程任务编排是否符合规范,核查无误后向全院学生公布选课课表。

(二)课表变动

鉴于学分制下教学班学生班级分布分散,影响面大,课程表一经确定并公布后原则上不得变动,如确有需要变动,只能变动上课教师,不得变动上课时间。开课后教师原则上不得调停课,如确有需要调停课,应优先考虑找其他教师代替上课,无人代替需要补课的,必须与全部学生协商好补课时间且不与任何一个学生的上课时间冲突。

教师调停课需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停、调课申请表》或在新教务系统申请调停课,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意见和教务与科研部审核无误后方予办理。不经批准擅自停、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 1. 排课工作时间安排表

2. 选课学分上限确认表

3. 使用实验室课程汇总表

4. 教学软件安装表

5. 正方教务系统排课操作指南

6. 新教务系统培养方案操作指南

7. 新教务系统开排课操作指南

教务与科研部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