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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关于组织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3-29 点击: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9)62号)的通知,我部现统一组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暨2019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申报要求

申报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育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3.未按有关规定要求,临时拼凑、突击申报和随意撮合的推荐项目不予受理;已获得过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的成果、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不予受理;

在符合上述成果奖基本申报要求的前提下,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在一线教学中有突出改革成就的,每人可牵头申报1项成果,该成果不占用学校限额指标,但该成果负责人不可再参与其他成果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于4月24日(周三)前提交相关材料。

2.教务与科研部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评选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并于校内公示。

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将校级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作为我校推荐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

四、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4日(周三)前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教学成果总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均为PDF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6.推荐项目汇总表

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请参照附件5,以上所有材料电子档请发送至zdnfjwbl@126.com,纸质版报送至A1-222。

附件:1. 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

2. 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3.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4. 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5. 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教务与科研部

2019年3月28日

(联系人: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