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照<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73号)文件精神,广东省教育厅于2018年5月组织全省本科高校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称《国标》)开展了专业对标建设,目前对标建设首年期满,现要求各高校面向本校全部本科专业(含新设专业),对照《国标》开展专业达标情况自评。我校专业自评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价要点
本次自评重点评价专业培养目标是否合适,培养规格是否明确,课程体系是否科学,师资配备是否充足,教学条件是否具备,质量保障是否有效。各专业应组成校内外同行(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专家组开展自评,鼓励引入专门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为整合资源、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建议相同学科下的专业联合开展专家评审。
二、撰写材料
请各专业院系全面总结专业对标建设一年以来,在专业办学特色、修订完善培养方案、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条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学经费投入、推进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困难和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撰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教务与科研部拟于2019年6月17日在A1行政楼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专业对标自评启动会,会议由黄静波副校长主持,请各院系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准时出席。
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A1-222办公室,电子版同时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eagerzhai@foxmail.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报告模板
教务与科研部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翟玉婧 电话: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