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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做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自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6-1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照<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73号)文件精神,广东省教育厅于2018年5月组织全省本科高校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称《国标》)开展了专业对标建设,目前对标建设首年期满,现要求各高校面向本校全部本科专业(含新设专业),对照《国标》开展专业达标情况自评。我校专业自评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价要点

本次自评重点评价专业培养目标是否合适,培养规格是否明确,课程体系是否科学,师资配备是否充足,教学条件是否具备,质量保障是否有效。各专业应组成校内外同行(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专家组开展自评,鼓励引入专门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为整合资源、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建议相同学科下的专业联合开展专家评审。

二、撰写材料

请各专业院系全面总结专业对标建设一年以来,在专业办学特色、修订完善培养方案、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条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学经费投入、推进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困难和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撰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教务与科研部拟于2019年6月17日在A1行政楼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专业对标自评启动会,会议由黄静波副校长主持,请各院系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准时出席。

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A1-222办公室,电子版同时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eagerzhai@foxmail.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

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报告模板

教务与科研部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翟玉婧 电话: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