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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提交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1-02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点内容,现安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的提交工作如下:

一、请有关教师严格按照教务与科研部2017年7月3日下发的《教务与科研部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教研〔2017〕67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2019年8月26日发布的《教务与科研部关于< 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教研〔2019〕106号)进行大纲编写工作,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下方附件区下载。

二、大纲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档案,请任课教师认真编写、签名后交至本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处审核;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应遵照指导意见及补充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大纲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全面、仔细的初审,审核无误后逐份签名确认,并按时提交至教务与科研部。

在编写大纲的过程中,特别注意:

1.课程学时不得用于安排期末考核;

2.必修课和专业方向课原则上必须采用考试方式(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课除外),如有特殊理由不采用考试方式,须提交申请经院系审批通过后,报教务与科研部备案;

3.选修课由任课教师决定采用考试或考查的方式;

4.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师教学行为规范(试行)》第六章第十九条,若教师未能及时提交符合规范的大纲,按教学差错处理。

三、请各单位教学秘书于2020年2月28日下午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收集情况汇总表》与审核无误的课程教学大纲提交至教务与科研部A1-222办公室汝怡昕老师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以“XX院/系2019-2教学大纲”格式命名,同时发送至邮箱:544424193@qq.com)。

四、请各单位教学秘书提醒任课教师,在第一次上课时要向学生讲解大纲内容并强调考核方式,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大纲。

附件: 1.教务与科研部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教研〔2017〕67 号)

2.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教研〔2019〕106号)

3. 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4. 课程教学大纲收集情况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20年1月2日

(联系人:汝怡昕,联系电话:61787588

电子邮箱:5444241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