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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召开2019年度省级“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评审会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9-11-28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对参加2019年度验收的省级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19年12月8日上午9:00-12:30

答辩地点:A1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等候地点:A1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评审流程及要求

(一)专家组组成

教务与科研部按照省厅文件要求,邀请校外专家5或7人组成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答辩工作。

(二)材料审核

教务与科研部对参评项目提交的结项验收登记表以及成果佐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于12月3日(周二)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评审专家,由专家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现场答辩

1.各项目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9年度省质量与省教改项目评审安排》(附件)。

2.为保证项目汇报质量,汇报人应熟悉项目建设的过程和整体情况,原则上应是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可由项目主要建设参与人进行汇报。每个项目汇报答辩及专家评议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汇报8-10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汇报人当天应携带拷贝答辩所需的PPT或其他演示文件的U盘,并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A1行政楼二楼会议室等候。汇报人答辩期间,同组成员可列席观摩本项目答辩和参与回答专家提问,其他项目的汇报人及成员回避。

为避免故障耽误进度,教务与科研部将提前拷贝一份汇报PPT至汇报电脑,请各项目于12月5日(周四)前将汇报PPT发至邮箱zdnfjwb@163.co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三、评审费用

本次结项验收评审会所产生的经费由教务与科研部和项目所在单位共同承担。其中,会务及接待费由教务与科研部负责,专家评审费由参评项目均摊,从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

四、其它

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工作,请各项目所在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并予以答辩相关事项指导,必要时教学单位可以在内部组织预答辩。正式答辩不通过的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和所在教学单位予以相关限制,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省质量工程项目联系人:林明秀,61787375

省教改项目联系人:李淑敏,61787383

附件: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9年度省质量工程与省教改项目评审安排

教务与科研部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