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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与省级教改立项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5-26 点击:

教务〔2020〕21号

教务部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与省级教改立项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附件2)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对获批立项建设的2019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和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进行开题论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项目对象

论证名单见《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省级教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附件3)。

二、开题论证内容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书内容基础上结合《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等与项目类别对应的建设标准及要求规定文件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措施、预期成果与成效、建设进度等内容,并填写相关材料。论证后的目标、任务等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论证材料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佐证材料之一。

三、开题论证方式

本次开题论证由教务部统一组织,将邀请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现场论证。项目负责人参与论证与开题时须用PPT课件进行现场汇报,每个项目的论证时长控制在15分钟内,其中项目汇报时长控制在7分钟内,专家提问、提出修改意见时长8分钟。

四、 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

1.论证书或开题报告的纸质版(一式8份,双面打印)及电子版。省质量工程项目填写提交《广东省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论证书》(附件7),省教改项目提交《广东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书》(附件8)材料名称格式: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论证书(开题报告)。

2.汇报PPT(只须提交电子材料)。 PPT课件命名为“姓名+项目名称+PPT”。

请各项目所在院系于5月29日12:00前将本单位须开题论证的项目相关材料提交至1号行政楼222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inmx@nfu.edu.com。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020-61787375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3.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省级教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4.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5.广东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

6.广东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验收标准

7.广东省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论证书

8.广东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书

教务部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