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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与省级教改立项建设项目2021年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3-12 点击:

教务部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与省级教改立项建设项目2021年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附件2)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获批立项建设的2020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和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项目对象

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省级教改立项建设项目(附件3)。

二、开题论证内容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书内容基础上结合《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中对应项目类别的建设标准及要求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措施、预期成果与成效、建设进度等内容,并填写论证材料。论证后的结果(特别是论证后的目标、任务等)将作为项目跟踪检查以及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开题论证方式

本次开题论证由教务部统一组织,将邀请不少于5名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论证。项目负责人须自行携带一份开题论证材料到场参加论证会议,专家将在审核材料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一对一交流后对项目建设的开展提出指导建议。开题论证会议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 材料要求和提交时间

论证书或开题报告的纸质版(一式3份,双面打印)及电子版至项目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论证书/开题报告”。省质量工程项目填写提交《广东省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论证书》(附件5),省教改项目填写提交《广东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书》(附件6)。

请各项目所在院系于4月9日12:00前将本单位项目开题论证材料提交至1号行政楼222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lichh@nfu.edu.cn。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3.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省级教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4.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5.广东省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论证书

6.广东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书

教务部

2021年3月12日

(联系人:蓝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1787375,61787705)